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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論壇》科技前沿:IT最大副作用:壟斷財富

克魯茲(Mordecai Kurz) 2017年10月04日 07:00:00

 

克魯茲

●史丹福大學經濟學榮譽教授

 

已開發經濟體國內的財富與收入不平等,已逾30年都呈現惡化狀態,美國尤為嚴重。實際薪資(依通膨調整)上升緩慢,退休者的存款利率下降,但企業營利和股價卻是急遽上升。現在根據我的研究顯示,這些情況主要起因於現代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IT)的崛起。

 

IT以多種形式影響著經濟:電腦、網際網路、受行動科技影響而轉型的媒體、網路零售業、製藥產業,還有無數項與消費者有關的服務。IT大幅改善了生活,但IT的成長也衍生出壟斷力(monopoly power)與進入壁壘(barriers to entry),對經濟、社會和政治帶來不良副作用,包含不斷湧出的「假新聞」。

 

平台主宰地位是最大優勢

 

首先,IT產業的根本架構有利於形成壟斷力。IT改善了數據的加工、儲存和傳遞,而IT的創新者正是重要資訊平台的獨立持有者,他們可以主動採取措施,防止競爭者使用。

 

IT公司可透過專利或智慧財產權捍衛自身的壟斷力,但要使用這些方法就得公開商業機密(trade secret),所以基於策略考量,許多公司選擇放棄法律保護,改採不斷更新軟體的手法。一般來說,這樣的方法可以挫敗競爭者,鞏固主導市場。出現有潛力的新技術時,大公司通常會收購他們,進而自行開發具競爭力的技術,或是直接扼殺。

 

一旦創新公司建立平台的主宰地位,公司規模就成了優勢。受益於近年來資訊加工儲存成本降低,具規模優勢的公司不僅運作成本較低,當用戶數快速成長,獲利也隨之迅速拉高(Google與Facebook便是極佳例子)。這些成本和規模經濟優勢,幾乎是競爭者難以企及的。

 

另外,既然這些公司的影響力來自手中握有的資訊,顧客的私人資訊就成為他們的策略籌碼,強化他們所佔有的地位。就傳統角度而言,許多IT平台確實不是製造資訊,而是提供來自四面八方的使用者一個公共工具,讓他們可以在上頭合作協調和分享資訊。簡單來說,IT在進入市場上設置了障礙,鼓勵龍頭公司進一步築起壕溝、深化企業優勢。IT創新的腳步愈快,壟斷力也愈加成長。

 

在一篇測試壟斷力經濟效應的最新論文中,我推測利潤和股票價值表現超乎正常水準並非純粹的偶然事件,而是反映出壟斷力的影響。根據這些正常水準,我計算出股票總市值的壟斷成分,我稱之為「壟斷財富」(monopoly wealth),另外我也計算了壟斷利潤或壟斷租金。接著,我試圖理解壟斷財富和壟斷租金是如何演化。

 

2015年企業槓桿升達80%

 

下圖顯示了1985—2015年間,壟斷財富佔股市總市值的百分比。資料顯示,1980年代不存在著壟斷財富,但隨著IT業發展,壟斷財富急劇增長。到了2015年12月,壟斷財富達到了股市總市值的82%,大約相當於23.8兆美元(約新台幣725兆元)。這是憑藉提高壟斷力所帶來的額外財富,而且還在持續增加。

 

 

為了正確看待壟斷財富的百分比問題,得考量有關企業槓桿(corporate leverage)的急升情況。1960年,企業實質資產的債務融資比不到20%,到了2015年,比例已經上升到80%左右。這代表現今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大多數資本,都由債權人所擁有與進行交易。換句話說,投資者願意以壟斷財富作為抵押,為公司債務提供融資,因此股市內大部分的交易可被視為在交易壟斷財富的所有權。

 

下方表格顯示,2015年12月,擁有最多壟斷財富的十家企業中,有九家與IT相關,他們集中在行動通訊、社交媒體、網路零售和製藥等領域。同樣地,壟斷財富前百強的企業裡,大部分也都是由IT轉型過來的公司。

 

 

IT創新多半是軟體產業

 

握有壟斷力的企業所創造的收入可分為三種類型:勞動所得、付給資本的正常利息收入以及壟斷利潤。根據資料表示,1970年代到1980年代初,壟斷利潤還可以忽略不計。但從1984年開始,壟斷利潤的比例穩定成長,到了2015年,壟斷利潤已佔美國公司總收益的23%。這指出在2015年的前30年期間,壟斷力讓工資和付給資本的正常利息的比例總和下降了23%。

 

生產率提高和資本累積增加了工資和資本收益,但壟斷力降低了這些收益的比重。這也部分解釋了為什麼1985到2015年間,工資成長停滯,而退休者也面臨存款利率下降的情況。

 

那麼,IT產業的壟斷力為何讓收入和財富集中於更少數人手中,加重收入和財富不平等?

 

其中部分原因在於壟斷力提高拉高公司利潤,同時大大提振股價,但只有少數股東和公司管理階層才能享受股價上升所帶來的收益。不過,這解釋並不足夠。許多IT創業家在年輕時就開始起步,當時他們擁有的股權相當有限,因此必然有更合理的解釋存在。

 

1980年代以來,IT創新大多建基於軟體方面,代表年輕創新者擁有更大優勢。此外,研究「概念性驗證」(proof of concept)對於軟體創新來說,通常無需耗費鉅資(製藥業除外)。IT創新者不須拋售大量股份,只要有少許資本,就能測試新概念。因此,成功的IT創新便把財富集中在更少數人的手裡,常常也是更新一代的年輕人手裡。

 

20世紀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當時汽車等領導行業的重大創新,需要大量風險資本投資。由於需要更多投資者,所創造出來的財富也就被分配得越廣泛。

 

IT副作用:少數人致富

 

大眾尚未完全了解IT的副作用。關於如何管制IT行業,現在也急需大眾公開討論。有3個問題十分重要。首先,由於大部分基於技術的壟斷力並不違反現有的反托拉斯法,因此需要新手段管制IT行業,削弱其壟斷情形。

 

為了管制諸如社交網路等新公共資訊管道,也需要建立新的公共利益概念。第二,考量到IT企業的壟斷力,應該調整對企業收益和富人稅的標準。第三,旨在保護隱私資訊的法律也應該重新評估,確保IT公司無法藉由利用和操縱這些資訊從中牟利。

 

最重要的是,大眾必須更加深刻理解IT的經濟效應,特別是這項改善這麼多人生活的技術,是何以只讓如此少數的人致富。

 

 

 

© Project Syndicate

 

(原標題為《The New Monopolists》,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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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科技 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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