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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通過「全球人權制裁法案」 中國、土耳其、俄羅斯官員可能入列

陳想想 2020年12月08日 13:00:00
歐盟於12月7日宣布通過一項全球人權制裁制度的法案。(湯森路透)

歐盟於12月7日宣布通過一項全球人權制裁制度的法案。(湯森路透)

歐盟於12月7日宣布通過一項全球人權制裁制度的法案(Global Human Right Sanctions Regime)

 

根據歐盟發布的新聞聲明,該框架將允許歐盟「針對個人、群體和機構,包括國家和非國家單位,為全球範圍內與之相關嚴重侵犯人權的虐待事件做出制裁,不論事件發生的地點。」

 

新通過的制裁體制下,允許採取的措施包括對個人實行旅行禁令,以及凍結制裁對象的資金。此外,該制度將禁止歐盟內的任何個人和群體直接或間接向制裁對象提供資金。

 

 

歐版《美國馬格尼茨基法案》

 

此法案框架的靈感來自於2012年通過的《美國馬格尼茨基法案》(the American Magnitsky Act ),該法案是針對涉入調查政府機關貪汙的律師馬格尼茨基( Sergei Magnitsky)之死的俄羅斯官員。為避免刺激俄羅斯,歐盟未直接沿用《馬格尼茨基法案》命名新法案,選擇重新命名為《全球人權制裁法案》。

 

 

川普政府過去曾於2018年使用該法案制裁土耳其當局,施壓土耳其政府釋放牧師布倫森(Andrew Brunson)。布倫森是一名在土耳其的美國牧師,而在2016年土耳其政變未遂之後,土耳其政府展開大規模「異議掃蕩」,涉及到持不同政見者軍人、教育工作者、學者、記者等,布倫森也成為土耳其政府「大掃蕩」的受害者之一,於2016年10月被捕。

 

法案通過前歐盟議制裁土耳其

 

歐盟發布的官方聲明中雖未提及土耳其,但通過此制裁法案的法案的三天前,歐盟主要成員國才開會決定是否就土耳其在地中海東部的鑽井活動做出制裁。

 

 

該會議中部分歐盟成員提出,土耳其於11月判處337人無期徒刑之後,人權制裁成為針對土耳其的一項可能措施。過去於2019年10月,歐盟高峰會便曾就制裁土耳其一事討論,最後則未通過。而歐盟委員會今年10月份的報告,特別指出土耳其政府機構缺乏獨立性。

 

對抗中國侵犯人權的法律武器

 

另外,歐盟新通過的「人權制裁制度」,也被視為是對抗中共的法律武器。

 

 

2020年六月通過《港版國安法》以來,香港的法治獨立狀況以及港府對香港抗議者的打壓便成為國際關注的焦點。美國政府已經多次為此制裁香港,而王毅於9月訪問歐洲時,造訪國家也對香港局勢表達憂心。另外新疆的人權狀況也受到國際關注,美國也為此制裁多名中共官員以及禁止新疆產品銷往美國。

 

因此,此歐盟通過的全球人權制裁制度的法案將讓歐盟有了針對香港和新疆制裁中國的法律手段。不過歐盟是否會不顧與中國關係和經貿利益制裁中共,還有待觀察。

 

最後,歐盟於法案聲明中強調,法案旨在促進和保護人權,表示人權的保護仍然是歐盟的基石和優先事項,反映歐盟解決人權侵犯和虐待行為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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