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遠洋漁獲遭美列「勞動黑名單」 人權會劍指政策執行力不足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0年12月10日 17:14:00
針對遠洋外籍漁工的人權,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政府的政策落實效果不足。(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針對遠洋外籍漁工的人權,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政府的政策落實效果不足。(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0日舉行「台灣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監察院長陳菊致詞時,對於美國將台灣遠洋漁船的漁獲,列入「童工及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表示相當震驚。人權會10日公布的「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內容提及遠洋的外籍漁工人權;人權會指出,政府在遠洋外籍漁工相關政策執行和落實效果方面顯然不足。

 

人權會表示,美國勞動部9月30日首次將台灣遠洋漁船的漁獲,列入「童工及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原因是台灣遠洋漁業存在系統性的強迫勞動,且政府的政策落實效果不足。

 

對此,陳菊指出此事有損台灣在國際的形象。她提及11月27日人權會特地前往前鎮漁民服務中心,從長老教會的漁民服務中心與中央農委會漁業署座談,比較了解政府在遠洋漁工管理上所面臨的困境,並表示「這個議題,我們願意跟各個部會溝通協調」,要站穩台灣在保護漁工的立場。

 

針對台灣遠洋外籍漁工的人權低落,監察院長陳菊表示,願意再與各部會溝通協調。(蔣銀珊攝)

 

人權會在報告中提及「高雄籍『福賜群』號漁船印尼籍船員疑遭虐毆致死案」,表示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漁業署「忽視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查核及管理責任」、「未檢討外籍船員不具經驗及訓練即可登船之作法」、「未積極研謀外籍船員勞動條件與輔導管理對策」;且檢察機關未善盡調查之責,即將該遭虐船員死亡案率予行政簽結,未能維護死者權利,現已重啟調查該印尼籍船員死亡案件。

 

人權會續指「高雄籍『福甡拾壹號』遠洋漁船涉嫌違反漁業工作公約遭南非拘留案」,福甡拾壹號因外籍漁工月薪不符450美元、飲用水不乾淨且不充足、工時過長致睡眠不足等原因遭拘留,此為世界第1艘被國際拘留的漁船。

 

人權會表示,鑒於跨機關聯繫機制的重要性,行政院農委會將「遠洋三法施行以來境外雇用非我國籍船員權益保障之執行成果及後續策進作為」及 「福甡拾壹號漁船案調查報告」等重要事項,提報於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中討論。

 

此外,即使歐盟不久前才解除我國打擊IUU漁業不合作之黃牌警告,但美國勞動部又首次將我國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顯示台灣在遠洋外籍漁工相關政策執行和落實效果方面顯然不足。

 

人權會建議,由於國際對境外聘僱外籍漁工權益日益重視,政府應落實漁船上的勞檢、提高漁船資訊透明度,以及避免強迫勞動及人口販運等情事發生,才能扭轉國際形象。(政院拍板「實價登錄2.0」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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