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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案司法高官懲處名單】富商翁茂鍾人脈驚人 至少40人捲入7法官送懲戒

上報快訊/周上智 2021年01月18日 12:56:00
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司法院表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等7名法官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將向人審會提案決議是否送監察院。(張哲偉攝)

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司法院表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等7名法官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將向人審會提案決議是否送監察院。(張哲偉攝)

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上午司法院、法務部公布調查最新進度,司法院表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等7名法官,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將向人審會提案,由人審會決議是否送監察院,及撤銷6名法官的司法獎章、追繳獎金。
 

此外,法務部也針對調查報告,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總計20人,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茂鍾相關4案將重啟調查。

 

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對此表示,任何司法爭議,都應毋枉毋縱查明清楚,而對於違法亂紀,一定要嚴查嚴辦。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因多次與涉訟富商友人、佳和集團董座翁茂鍾飲宴、球敘,而遭到監察院院彈劾,主要事證,在於翁茂鍾將他與石等司法官、警調高層吃飯、打球時間、地點、贈禮等過程,鉅細靡遺詳細記錄在27本筆記本中。

 

司法院調查部分:

 

針對涉案的現職懲戒法院審判長、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表示,其中1名已過懲戒追訴期,2名更即將退休,媒體則質疑司法院似乎會將2人「輕輕放下」。林輝煌表示,司法院須依法行政絕無「輕輕放下」,一切都依法律秉公處理,嚴正面對此事,另為避免影響監察院調查,本案調查報告不會對外完全揭露。

 

石木欽案在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為友人、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的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並在相關案件繫屬中,與翁茂鍾多次宴飲及打高爾夫球,還投資翁茂鍾的公司。而全案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在去年9月間公布調查報告。

 

然而,在監察院報告,除石木欽外,還有多位法官、檢察官、警察與調查局官員涉有不當接觸、球敘、宴飲、買股票。包含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後擔任監察委員)、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前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也都持續與翁茂鐘往來十幾二十年。監察院在公布報告後,要求司法院擴大調查。

 

 

司法院18日公布調查結果,經訪談現職、退休法官20人後,司法院認為,前最高法院院長林奇福以及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以及高院前庭長林金村等7人,因違失情節重大,有司法懲戒必要,因此將提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是否送監察院議處。

 

另外,針對包含林奇福、吳雄銘、林金村3名法官在內,以及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最高法院優遇庭長謝家鶴、前高院庭長尤豐彥等共計6名法官,司法院決定將召開人審會,決議是否收回6人的司法獎章,並追繳獎勵金。

 

20名有違失之嫌法官包括:現任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最高行政法院庭長鄭小康、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5人,以及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優遇庭長謝家鶴;退休法官有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洪昌宏、吳雄銘、花滿堂、劉介民、前高等法院法官尤豐彥、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林金村、曾平杉、陳義仲、黃崑宗、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等13人。

 

其中,林奇福、顏南全、吳雄銘、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等7人因違失情形重大,有懲戒必要,司法院將向人事審議委員會提案,由人審會決議是否移送監察院調查。

 

另13人均非翁茂鍾與其涉訟案件承審法官,雖與翁有不當往來,但次數不頻繁,無司法懲戒必要但有行政懲處必要,但已逾行政懲處行使期間。


 

法務部調查報告部分:

 

法務部上午公布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宴請檢調人員的行政調查結果,關於涉及此案的檢調人員,調查報告中只出,涉及檢察官檢察界11人名單包括:

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承辦翁茂鍾牽涉「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曾任法務部保護司司長的羅榮乾,以及前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崇儀、高雄地檢署前檢察長凌博志、前高等檢察長檢察長陳守煌、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前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台南高分檢檢察官蘇南桓、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潘國威、前高檢署檢察官楊榮宗。

 

根據法務部指出,本案四大調查重點與參考標準為:「與承辦翁茂鍾案件有關者」、「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者」、「接受翁茂鍾宴請5次以上者」、「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次以上者」。

 

與翁茂鍾相關四案分別為:「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劵自首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應華炒股案」。

 

受法務部調查的20名司法人員名單。(法務部提供)

 

根據調查報告,曾任監委的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前調查官秦台生3人與翁茂鍾案件有關,將移由檢察機關偵辦;與案件無關,但與翁茂鍾往來頻繁的前檢察長羅榮乾因引發外界不當聯想,將移送監察院審查,進行司法懲戒。

 

同樣與案件無關,但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前檢察長凌博志、王崇儀2人依職務監督程序辦理;當時的調查人員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4人,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上述6人若查處情節重大,再移送監察院審查。

 

與案件無關且未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但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次以上其餘接受調查人員共10人,依「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辦理。

 

法務部強調,再次提醒同仁要謹慎人際交往,前述司法人員將責由政風單位主動繼續清查,並設立檢舉窗口,本部將依法交由權責機關或單位深入徹查嚴辦,絕不寬貸,也會落實司法人員評鑑制度,以嚴格評鑑提升司法人員的自我要求。

 

蘇貞昌稍早表示,政府態度只有一個,就是任何司法爭議,都應該毋枉毋縱、查明清楚,而對於違法亂紀,一定要嚴查嚴辦,才能彰顯司法正義,相關個案也已進入司法偵辦,政院就不予評論。(李秉穎:封院既不合理也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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