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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揚棄舊牧函 期待新牧函

蘇育代 2017年01月15日 07:00:00
現已有基督教人士提出自我反省,希望自己不要成為耶穌嚴詞批判死守教條主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並承認自己對神諸般奧秘的作為仍未得全知,進而回轉到主的面前,效法道成肉身的耶穌對社會弱勢的同志族群充滿關懷。(湯森路透)

現已有基督教人士提出自我反省,希望自己不要成為耶穌嚴詞批判死守教條主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並承認自己對神諸般奧秘的作為仍未得全知,進而回轉到主的面前,效法道成肉身的耶穌對社會弱勢的同志族群充滿關懷。(湯森路透)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於今年1月5日在花蓮玉山神學院召開東部場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同性議題座談會」,期盼藉由此溝通平台,使抱持不同立場的雙方能展開良性的對話,然而這期待無疑是落空的。

 

會議中,有牧者提到,即便婚姻平權議題在教會內部有正反不同的聲音,但既然總會已於2014年4月25日第59屆總年會通過「同性婚姻議題牧函」,也已正式公告,各地方教會就應遵守牧函「在一男一女婚姻內的性關係才是上帝所喜悅及賜福…,對於處在同性性行為生活模式中的信徒,教會有屬靈的權責關顧與牧養,以求在愛中挽回…」所示,作為牧養教會信徒之指引與參考。

 

至於當時第59屆總年會通過牧函的程序爭議,支持牧函的牧者甚至當場要求負責「信仰教制與法規委員會」事工的鄭英兒牧師針對縱使程序有爭議,然此份牧函是否仍具有效力來答覆。鄭牧師答覆該份牧函經2014年5月20日總會常置委員會確認議事錄,是有效力的。支持牧函的牧者立刻接口,所以這是一份有效力的牧函,各地方教會應當遵守總會的指示。參與草擬牧函的劉世春牧師很得意地說:「當我們把牧函提出來的時候,有些人說牧函作參考啦。但是時至今日,當我們拿出之前牧函的時候,多驕傲啊…,因為我們發同性牧函,起碼讓我們教會在面對很多事情的時候,看到盼望。」

 

我無法理解草擬出一份對同性婚姻議題充滿無知與偏見的牧函何以令人感到驕傲;許多站在第一線的傳道人面對同志會友對牧函質疑的壓力,左右為難進退失據;因著牧函,有些同志被迫離開或失望地「走出教會」成為「前基督徒」,耶穌的羊兒被排拒在教會高牆之外四散無依,這景象帶給人的不是盼望,而是所有基督徒都應該感到羞愧。

 

延伸閱讀:一紙反同婚牧函 讓長老教會青年站出來:你們誤會耶穌了

 

程序的不公義

 

「同性婚姻議題牧函」受爭議之處有以下數點,首先是程序的不公義。2013年底立法院準備審理修改民法972條,各地方教會對此相當關注,有六個中會分別行文總會,建請總會表達對同性婚姻的立場,因此總會於該年11月19日成立「同性議題關懷小組」。在不到二個月的時間內,「關懷小組」參考「香港牧養約章」草擬出反對同性婚姻的正式牧函,經2014年1月2日決議通過,並送交3月份的總委會訴求公告,但總委會對此份牧函採取保留的態度,認為同性婚姻議題在教會內部意見紛歧,需審慎因應不宜貿然發佈,暫行擱置,總委會此舉卻被解釋為不尊重「關懷小組」的決議。4月25日第59屆總會通常年會最後一天接近散會前,高雄中會與壽山中會突襲式的提出臨時動議案,在未清點現場人數的情況下公決通過反對同性婚姻牧函。

 

這份牧函確實是經議事錄確認具有效力的,然而這是一份在程序不公義的情況下被綁架的傀儡牧函。提案者明知同性婚姻議題在教會內部尚未取得共識,卻急於策略性地玩弄議事規則強行通過提案,事後得意洋洋地揮舞具有權力至高點的牧函來遂行己意,以此約束各地方教會不可違背總會牧函的立場,這些牧者大聲疾呼要地方教會順服總會的權柄。那麼,為何這些人在3月份總委會將牧函擱置時不願意順服總委會?不願意虛心採納建議帶回去研議再修改?順服豈是有條件合我意的才順服,不合我意就不擇手段施展權謀,指天劃地叫別人順服我,而我卻不願順服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10:23)。」牧函的確在違背程序正義及強力運作中就這樣行了,但這份牧函內容充滿對性別教育知識的匱乏與偏見,此立場就外部而言,對教會宣教傳揚福音並無益處;就內部來說,也無法造就關懷同志族群的牧者、同工、同志的家人以及同志會友,既無益也無法造就人。

 

對性別教育知識的匱乏與偏見

 

從牧函所示的六點原則中可看出草擬者可能缺乏「生理性別(sex)」、「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性行為(gendered behavior)」的清楚概念,以致於在文句中處處可見對同志族群(LGBTQ)過時的刻板印象與偏見。

 

上帝造男造女,這是「生理性別」,主要以個體具備男性或女性的生殖器官來判別,但許多醫學文獻也告訴我們,有些人同時具有男性及女性的生殖器官,「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詩篇139)。」上帝不只造男造女,跨性別及雙性人也是上帝所造的。

 

「性傾向」指的是個體在浪漫情感與性上所受到的吸引,以一種如同光譜般的漸層分布呈現而無清楚的分界。每個人的性傾向位在「只對異性感興趣」和「只對同性感興趣」中間的某個位置,因此有可能對異性感興趣多一點,對同性少一點;或對同性感興趣多一點,對異性少一點。並非如牧函所示性傾向只有同性或異性的絕對二元劃分。

 

「性行為」發生的諸多原因包括為了繁殖、維繫關係、娛樂享受、資源利益;甚至較為負面的為了宣示主權、支配控制、羞侮凌辱等,性行為發生的多樣性和性傾向之間無絕對的關連。舉例來說,一位異性戀者(或同性戀者)可以為了宣示主權和羞侮凌辱的目的和另一名同性(或異性)發生性行為,該譴責的是這二者同樣都是強暴的性行為,而無關乎性傾向,異性戀者不會因以性行為羞辱同性「同性性傾向」就多一點;同性戀者也不會因以性行為羞辱異性「異性性傾向」就多一點。更進一步來說,難道同性戀者不論其目的為何只要和另一名異性發生性行為就比較合神心意,就可將其解釋為「回轉」或「挽回」了嗎?性行為複雜多樣的面貌的豈是如同牧函所示如此的單一表淺。

 

反省、回轉、再出發

 

現今諸多學術研究的發表不斷證實同性性傾向的「矯正治療」是無效且常造成當事人嚴重的身心傷害;衛福部也擬修訂「醫師法」,最快從今年3月開始「性傾向扭轉(迴轉)治療」列入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然而在1月5日東部場的同性議題座談會上仍有許多人聽不進醫學、社會學、神學領域專家學者的意見,堅持牧函的立場。在此,我們需要祈求聖靈引領我們,使我們都有反省的心。

 

聖經的文本是需要被解釋的,聖經中所記載的每一個人或每個事件都是以其獨一無二的方式與當時的社會文化互動著,我們必須放入由時間與空間構築的歷史情境文化脈絡中方能理解其意義,以致於當我們看到現代同志實際的生命經驗時,我們比較能夠以古寓今鑒往知來作為解釋的基礎,而不落入斷章取義的窠臼。

 

在這樣的反省下,我們是否不要成為耶穌嚴詞批判死守教條主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承認自己對神諸般奧秘的作為仍未得全知,回轉到主的面前,效法道成肉身的耶穌對社會弱勢的同志族群充滿關懷,「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發的「同性婚姻議題牧函」從2014年至今已二年多,以這份無論在通過程序或內容立場皆有爭議的牧函作為牧養信徒的指引,絕非值得驕傲的事。在民法972已通過一讀的今日,我們可預見三讀通過指日可待,教會應與社會脈動緊緊相繫,與科學新知與時俱進,不管對信徒或非信徒的生命經驗同樣感同身受,愛人如己,「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

 

因此,呼籲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秉持改革宗教會的精神,檢討與反省,重新思考再發新牧函的可能,使我們在新牧函的牧養指引下能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成為榮耀主的見證。

 

※作者為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教師學院博士/國立東華大學幼教系副教授/台灣好世協會理事長/曾任玉山神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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