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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石木欽案6前法官移送監院 林奇福、林金村等5人獎章撤銷追繳獎勵金

上報快訊/蔡宜璇 2021年01月29日 14:03:00
陳菊表示監察委員會守護正義。(王侑聖攝)

陳菊表示監察委員會守護正義。(王侑聖攝)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事件被踢爆後,還牽扯出多名司法高層與翁往來,司法院人審會28日決議將林奇福等6位前法官移送監察院。對此,監察院長陳菊表示,基於司法是台灣最後的正義,監委都會善盡職責、守護正義。

 

監察院去年9月公布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警調高層人員涉及不當接觸,在經過行政院及司法院調查之後,最後報告指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吳雄銘、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林金村等7人,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司法院也在28日下午召開第二次人事審議委員會,人審會指出,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均曾審理翁茂鍾或其經營公司訴訟案件的法官,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雖非翁茂鍾及其經營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這6名前法官除了應受懲戒必要,也應依《法官法》移送監察院審查;此外,林奇福、林金村的一等司法獎章應予撤銷,並追繳獎勵金。

 

人審會表示,依現有卷證指出,吳雄銘承審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件,是依法作不受理的程序判決,但無證據證明他有參加翁的招待餐敘,並無與當事人的不當接觸,且是否有收受襯衫上有疑慮,因此難認構成應付懲戒事由,決議不予移送監察院審查,也不予撤銷一等司法獎章。

 

人審會也指出,前台灣高等法院前庭長尤豐彥、最高法院優遇法官兼庭長謝家鶴、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等3人撤銷一等司法獎章案,將等其他涉及違失行為法官調查後併同審議。

 

陳菊29日主持「守護正義 傳承90—監察院90周年院慶特展」開幕式後表示,關於石木欽案,監察院已應通過彈劾,並送交給司法院、法務部等,對其中資料不足處進行補件,尊重相關單位的處置方式。

 

陳菊也說,若還有相關案件送到監察院,每一位監察委員都是獨立行使職權,基於司法是台灣最後的正義,她指出每一個監委都會善盡職責,守護最後的正義。(陳時中民調完勝楊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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