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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不要替雞排妹說「這又沒什麼」

主筆室 2021年02月08日 07:02:00
雞排妹(鄭家純)曾透過律師說,她要的只是一個道歉。(攝影:楊約翰)

雞排妹(鄭家純)曾透過律師說,她要的只是一個道歉。(攝影:楊約翰)

雞排妹直播有兩個現場,一個是多數人在媒體上看到的:一位「自稱」是性騷擾事件受害者的女主角,「闖入」了另一造的記者會,這位不速之客不發一語,卻聚集了所有的鎂光燈焦點,導致這場「澄清」記者會不斷往後延。而一個「被性騷」的女主角如此「拋頭露面」,很不符合這個社會對於被性騷者的刻板印象,所以,主辦方無奈,在場的記者不耐,呈現在媒體鏡頭的,是這位知名網紅是炒新聞衝聲量。

 

另一個現場是女主角雞排妹的手機直播,在這段30分46秒的直播裡,看不到女主角也幾乎聽不到她的聲音,而是從記者問她:「妳為什麼現在要開直播啊?」開始,接下來是不同記者一連串對女主角的質問,諸如:

 

「妳今天都敢來記者會,那就表示妳是很勇敢的人,這也不是第一次讓你有性騷擾的感覺了,妳為什麼(性騷擾)當下沒有反應?」

 

「是不是同樣的動作,妳對於前輩或者是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解讀?不同的感受呢?」

 

「所以妳今天來是要讓記者會無法進行,是嗎?」

 

「還是妳鼓勵女性要先隱忍,之後再來開記者會?」

 

「如果妳有委屈為什麼不提告……為什麼,我想質問妳。」

 

「有什麼不爽可以講,我們都可以幫你拍,我們都可以幫你直播,這都沒有問題的嘛!」(非常不耐煩)

 

第一個現場是媒體視角,是一般媒體看待性騷擾事件被害人的角度,如果你是不求甚解的閱聽人,可能就會隨著他們定義「一個女網紅炒聲量」來看待此事。另一個現場是被害人視角,也就是當被性騷者不顧一切站出來指控時所受到的待遇,各種不同的質疑如利箭般射向她,惡意的揣想也在前方等著她。

 

事實上,只要上過正常的(不是被愛家反同團體滲透的那種)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稍稍瞭解《性騷擾防治法》的立法精神,幾乎都可以輕易地回答在場十數名記者逼問雞排妹的那些問題。諸如:

 

●  妳不是第一次被「性騷」,性騷擾當下為什麼沒有反應?

 

答:沒有人是隨時隨地「準備好」回應性騷擾的,許多人甚至事隔多時,甚至在十數年後才意識到,當年那個大人對她(他)的撫摸是性騷。性騷發生的當下每個人的反應不同,震驚、憤怒、羞恥、失望都有,有人在懵懂中想確定自己碰上了什麼?有人一度想顧全大局(如讓舞台上的節目順利進行),但事後卻發現其實過不去,事後想釐清、要回一個說法與道歉的,更所在多有。

 

●  是不是同樣的動作,被性騷者對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解讀?真的有網民戲稱的「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答:性騷擾本來就有別於性侵害,不是以「強制性」及「滿足加害者性慾」為條件,而是「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來定義。別人的身體就是別人的身體,不要任意用言語與肢體動作(包括牽手、摟腰以及肢體碰觸)去試探對方的底線與標準,或隨便說些自以為得意但其實無趣的性別笑話。更重要的是,別人可以,本就不代表你也行;昨天可以,不代表今天也行,被害人的感受與遭遇才是最真實的,旁人無權定義與類推。

 

●  妳為什麼不提告?

 

答:雞排妹在記者會面臨到這麼多不友善的質問,其實就說明了許多被性騷者不提告的理由,因為提告的成本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承受。尤其性騷本就難以舉證,如果質問被害人:「妳為什麼不提告?」可以當作沒有性騷的佐證,那為什麼不反問被控者「你為什麼不提告?」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令人遺憾的是,當天媒體記者無人可就上述性別平等的角度,與事件兩造作出有意義的對話;相反地,記者們對雞排妹的連番質問(其實她只安靜地坐在現場),正代表這個社會對於這樣一個非典型性騷受害者的不友善與惡意。

 

翁姓歌手迄今可能還是覺得自己很無辜,所有他與雞排妹在舞台上的互動,都可能只是他配合舞台效果、現場氣氛,日復一日的表演橋段,怎麼碰上雞排妹就變成性騷者?但與其拼命地去檢討被害人,還不如認真地反思:為什麼一句「造成不舒服我向妳致歉」都不願說出口?那些習以為常、「這又沒什麼」、「哪有這麼嚴重」的父權文化,不就是其中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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