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法》於2月1日實施,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被允許使用武器,並可劃定「海上臨時警戒區」,限制船隻的運行。
對此,日本政府25日表示,若外國船舶或軍艦侵入日本領海,海上保安官將依循《海上保安法》,發射具有傷害力的「危害射撃」。
日本媒體《時事通信》報導,執政黨自民黨聯席會議中,揭露了中國海監總隊出現在沖繩縣與釣魚台(日本稱尖閣諸島)附近水域的消息。根據日本《海上保安法》,允許海上保安官在「自我防衛」、「逮捕重大嫌犯」的情形下,對外國船使用武力以防止脫逃。
日本政府解釋,若外國船隻登陸了日本的領海,則符合「重大嫌犯」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