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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監委為丁允恭案辯論請律師爆吵 表決封殺委請賴芳玉

蔡慧貞 2021年03月03日 12:29:00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捲桃色風波,該案3日進行言詞辯論,但開庭前夕監委們對於是否請律師辯護產生分歧。(張哲偉攝)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捲桃色風波,該案3日進行言詞辯論,但開庭前夕監委們對於是否請律師辯護產生分歧。(張哲偉攝)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去年緋聞纏身,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調查確認丁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於辦公室、職務宿舍與交往女性發生性關係,監院於1月7日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今進行言詞辯論。不過開庭前夕,卻爆出監委們唯恐因丁案再遭到關注,昨日在談話會表決封殺調查監委紀惠容提出的委任律師辯護案。

 

 

蔡崇義稱監院缺律師費 賴芳玉願無償辯護卻遭駁

 

調查監委力主監院應委請律師擔任丁案的訴訟代理人協同調查官出庭,結果監委蔡崇義以監院經費不足為由,代監察院長陳菊決行,否決此案;紀惠容再於昨(2日)天監院召開談話會時提案,表明長期關注女權的知名律師賴芳玉願意無償義務接受監院委任,不過卻在菊系監委全力反對下,最後動用表決,以8比6否決掉委請賴芳玉擔任監院辯護律師案。

 

調查監委力主監院應委請律師擔任丁案的訴訟代理人協同調查官出庭,但遭監委蔡崇義(圖)以經費不足為由否決。(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丁案凸顯「友不友菊」 彈劾後報告曾難產

 

第6屆監委雖無第5屆因前後任總統馬英九、蔡英文提名人選不同,形成立場的差異,而壁壘分明地分成馬系與英系監委,但因當時總統府高層進行提名作業時,小組成員在審酌監委提名人選時,特意圈選了部分在民進黨內、政壇上較被歸為「友菊」、「親菊」人馬,也因此在新的監院運作半年來,第6屆監委中隱然形成所謂「鞏固領導中心」的擁菊系監委與「較特立獨行」的非菊系監委,其中在第6屆監委們在處理陳菊前高雄市府愛將丁允恭案時尤其明顯。

 

丁允恭去年爆發緋聞後,監委紀惠容、王美玉就丁任公職期間是否有因職務之便與交往女性發生不當行為展開調查,因丁允恭對自己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於辦公室、職務宿舍與交往女性Y女發生性關係一事坦承不諱,該部分案情並無爭議,因此監院在今年1月7日以11比0無異議通過彈劾。不過隔周1月14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調查報告審查時卻起波折,調查報告一度難產。

 

丁允恭去年爆發緋聞後,監委王美玉(圖)、紀惠容就丁任公職期間是否有因職務之便與交往女性發生不當行為展開調查。(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案情如言情小說 年前大刪減才趕出報告

 

監院知情人士透露,與會監委們討論熱烈,連調查監委們約詢當事人相關訪談及案情內容,也遭監委們抱怨「像看言情小說」;還有該案因丁的高雄市府主管與交往女性為電視台記者,兩者是否有權勢關係亦爭論許久,與會監委們一度主張將調查報告退回重修,待農曆年後再處理。調查監委們眼見丁案調查報告將遭擱置,連帶地彈劾結果亦將延遲無法公布,唯恐丁案生變或引發外界揣測,極力爭取當天委員會過關,好不容易全案在調查監委當場同意大幅刪減後才通過調查報告,並於隔日(1月1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丁允恭彈劾案和調查報告內容。

 

如今,丁案懲戒法庭3日召開,沒想到開庭前夕在監察院再起波瀾。主查監委紀惠容認為丁允恭案社會高度矚目,遂依監院去年在談話會通過決議,建議針對該案在懲戒法庭審理時,監院委請律師。

 

 

紀惠容堅請律師出庭 談話會炸鍋逾1小時

 

監察院於去年10月5日於談話會決議,「重大、複雜或社會高度關注的彈劾案件,則由調查委員視個案實際需求、院內經費,簽報院方同意後,聘請律師偕同協查人員依法出庭言詞辯論。」丁案主查監委紀惠容即據此向監院提出委請律師出庭參與辯護的需求,不料,監察院長陳菊職務代理人監委蔡崇義以「監院經費不足」為由,駁回此議。

 

沒想到,紀惠容鍥而不捨,於丁案懲戒法庭開庭前夕在監院談話會再提案,紀惠容會中表示,已央請長期關注女權的「知名專業律師賴芳玉」,願意無償義務擔任丁案的監院訴訟代理人,但因隔日開庭在即,所以需要監院同意出據委任狀,賴芳玉才能擔任監院該案的辯護律師;會中紀惠容更強調,因丁允恭反控該案的檢舉人Y女性騷擾,所以監院在懲戒法庭的辯護很重要,絕對不能輸。

 

紀惠容建議監院無償委任賴芳玉擔任辯護律師案一出,在監院昨日的談話會上炸鍋,會中熱烈討論了1個多小時。該案因發生在陳菊任高雄市長時,所以昨日談話會陳菊迴避缺席,由蔡崇義主持。

 

紀惠容會上表示,已央請律師賴芳玉無償擔任丁案的監院訴訟代理人。(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簡單別複雜 8比6否決委託賴芳玉辯護案

 

會中多位監委主張,丁案的案情很簡單,調查報告已經寫得很清楚了,所以不要那麼複雜,還要請律師,而且這將成為本屆監院的第一個委任律師案,到時候又要成為新聞焦點了;也有監委質疑說,託任律師後把整個案子弄很大,這樣好像是「監察院不相信懲戒法庭的公正性」;又有監委認為,一般監察院的彈劾案都是由監院調查官出庭,再請律師好像不信任調查官能力;更有監委直言,有律師願意幫監察院無償辯護,但「不要錢的最貴!」並有監委說,監院無償委任律師,實在說不過了;亦有監委主張,什麼案子應該夠複雜需要委任律師,應有標準才是。

 

不過,會中也有監委以第5屆為例指出,監委高涌誠、蔡崇義兩位均有法律背景,一為律師、一為法官,但2人在曲棍球協會案彈劾檢察官陳隆翔後,卻在職務法庭審理時,即使是監察院認為彈劾理由充分、監委高涌誠親自上陣當庭說明辯護,依然連吃敗仗,所以訴訟策略、技巧和案情確不確鑿,在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時根本是兩回事,如果調查監委認為有需要,監院應該同意委託律師才是。

 

但建議尊重調查監委需求的主張,在昨日談話會上就丁允恭案的討論,卻僅是少數,最後主席裁示表決處理,最後與會監委以8比6多數決,否決了紀惠容建議監院委託律師賴芳玉無償義務辯護丁允恭案的提議。

 

多位監委主張丁案很簡單別複雜,最後以8比6否決委託律師賴芳玉(圖)辯護案。(資料照片/盧禮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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