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出軌案偵結】花檢依過失致死起訴4人 李義祥遭求處最高刑度5年

上報快訊/蔡宜璇 2021年04月16日 15:24:00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49死悲劇,花蓮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依照過失致死罪名起訴李義祥、華文好等人。(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49死悲劇,花蓮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依照過失致死罪名起訴李義祥、華文好等人。(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鐵太魯閣408次出軌意外造成49死悲劇,花蓮地檢署16日下午宣布偵查終結,針對造成這件悲劇的主嫌、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罪嫌起訴,並求處最高刑度5年;非法移工華文好(阿好)以及負責監造的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3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東新營造違反採購法部分,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

 

花蓮地檢署16日下午2點針對台鐵太魯閣408次列車出軌事件,宣布偵查終結。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經過搜索23處、約談109人,將工地負責人李義祥以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起訴,求處最高刑度;越南非法移工華文好(阿好)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3年有期徒刑,2人目前均被羈押禁見。

 

周芳怡表示,李義祥在事發當天駕駛工程車,載著阿好在事工便道轉彎時,約在9點14分卡在樹叢熄火;9點23分,李義祥拿一條布帶,試圖拉住卡車車體,並示意阿好開怪手靠近,然後將吊帶綁在怪手的抓斗上,之後李義祥便上怪手操作;9點26分布帶因拉力不足產生裂縫,車頭向左移動,然後怪手的吊帶鬆脫,在9點27分畫面中止。

 

工程車翻落後,李義祥和阿好用一條布帶試圖拉正車體。(花檢提供)

 

周芳怡說「卡住非第一次」,今年1月23日就有混凝土預拌車在同一個彎道卡住,台鐵花蓮工務處潘姓工程司當時便拍照記錄,並要求李進福、張齊富財注意,卻沒有任何改善;2人對現場施工進度也未確實記錄,實際工程進度落後也沒登載。因此花檢對張、李2人依照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起訴,並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關李義祥為何不構成殺人罪嫌,周芳怡補充說明,殺人罪嫌必須要有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兩種犯意;太魯閣出軌事發當下是因車輛熄火造成的突發狀況,李義祥不一定能預見,再來李義祥在車輛卡住之後,有作為想拉動車輛使其回正。「雖然這個做法很輕率,」但目前並無積極的證據顯示李義祥放任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因此依過失致死起訴。而李義祥在車輛被卡住後,應通報未通報,也沒找人來協助脫困,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也沒緊急通報,因此被認定肇事逃逸罪嫌。

 

至於東新營造違反採購法部分,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

 

針對日前運安會痛批花檢「動作慢、早就串供好了」,周芳怡表示,儘管得知太魯閣號撞擊前,曾有1人出現在軌道旁,但畫面短暫且受到拍攝角度和畫質限制,無法立即查明身分。之後檢方勘驗發現現場車輛影像,鎖定一名外籍人士,並指揮花蓮縣警局進行拘提;但由於他是逃逸移工,案發後行蹤不明,7日警方拘提到案,訊後立刻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絕沒有運安會和媒體指稱等事。

 

太魯閣號撞擊前有一人站在鐵軌旁。(花檢提供)

 

周芳怡也說,儘管在事發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並查扣相關證據,也取得民眾提供影像,指揮警方全力清查,但由於受限畫面畫質等相關因素,無法立刻確定當時在鐵軌旁者的身分,因此在取得運安會分析資料後,仍希望先行查證、確認身分以及和該名人士與案件的關係後,再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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