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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峨嵋停車場雙屍槍殺案 陳福祥更二審仍判死刑

上報快訊/陳品佑 2021年06月09日 15:06:00
陳福祥2015年毒品交易黑吃黑,槍殺兩名藥頭派來小弟,經一、二審和高院更一審皆判處死刑後,於今(9日)更二審再被判處死刑。(擷自東森新聞YouTube)

陳福祥2015年毒品交易黑吃黑,槍殺兩名藥頭派來小弟,經一、二審和高院更一審皆判處死刑後,於今(9日)更二審再被判處死刑。(擷自東森新聞YouTube)

6年前台北市峨嵋停車場發生雙屍槍擊命案,,高院9日更二審認定,凶手陳福祥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判處一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合併判決應執行死刑,這已是陳福祥第四度遭判死刑。

 

凶手陳福祥因毒品交易,槍殺藥頭派來的兩名小弟後被捕,判決期間,陳福祥於一、二審和高院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量刑辯論程序不夠完備,第2度撤銷發回更審。

 

2015年1月13日上午,陳福祥稱有10公斤的毒品要賣,相約死者在峨嵋停車場交易,並在停車場兩人支開時,趁機舉槍將兩名藥頭派來小弟先後擊斃,隨後找藥頭謊稱完成交易,取走440萬元後開始逃亡,14天後被捕。

 


判決期間,一、二審皆認定陳福祥犯下2個殺人罪,且殺人手段凶殘難以教化,均判死刑,本案隨後上訴最高法院,法院認定,台大醫院的的精神鑑定報告排除陳福祥有「矯治可能」,但二審並未傳喚鑑定人調查,高院將全案發回更一審。


更一審審理,陳福祥稱原本沒有打算殺害二人之意,因其中一人手摸腰部,陳福祥誤以為對方有槍遂而殺人,然更一審仍認定陳福祥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且臺大醫院鑑定結果為「再教化可能性低」,更一審判處陳福祥一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合併判處死刑,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量刑辯論程序不完備、精神鑑定調查不夠詳盡、殺人動機也有待釐清,再度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今更二審認定,陳福祥涉槍殺2人,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將陳福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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