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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Delta病毒】台男赴澳門「隱瞞去過印度」 澳方怒:隱匿旅遊史最重判8年

上報快訊/楊佳諭 2021年06月21日 13:18:00
台灣移入澳門的新冠肺炎Delta變異病毒確診者隱瞞曾在印度工作,澳門官方表示,對其隱瞞旅遊史行為深感遺憾;圖僅示意,非當事人。(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台灣移入澳門的新冠肺炎Delta變異病毒確診者隱瞞曾在印度工作,澳門官方表示,對其隱瞞旅遊史行為深感遺憾;圖僅示意,非當事人。(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澳門官方18日通報一例台灣移入澳門確診個案,19日公布59歲男子初步檢測顯示感染Delta變種病毒,原先研判男子是在越南遭感染,不過經進一步追查後發現,男子今年2月至5月在印度工作。澳門官方20日也表示,對個案隱瞞旅居史深表遺憾,根據該區規定這名台籍確診者,最重恐得坐8年牢。

 

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20日指出,該病患先前只提及曾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於越南工作,經反覆追問後,該個案才坦承,今年2月至5月曾在印度工作,期間有出現流鼻涕等輕微呼吸道症狀,5月返回台灣,期間檢測均為陰性。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由於Delta變異病毒在印度廣泛傳播,判斷該個案在印度感染,對於個案隱瞞自身旅居史深表遺憾。

 

應變協調中心也提到,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感染、懷疑感染傳染病的人或有受到傳染病感染危險的人有義務提供有關其健康狀況的必要資料,若隱瞞相關資訊,造成傳染性疾病傳播,因而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或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者,可被處1年至8年徒刑。

 

應變協調中心透露,該個案已於17日入境澳門時按衛生局檢疫措施到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檢測,並即時被安排在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作進一步治療,雖未對澳門的公共衛生安全及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威脅,但再次提醒及呼籲所有居民和旅客,應如實向當局提供傳染病信息,以免觸犯法律。

 

 

對此,我國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該個案5月8日從印度返台,入境後隨即入住集中檢疫所進行14天集中檢疫,入境當天PCR採檢結果為陰性,5月21日檢疫期滿前採檢也是陰性。

 

莊人祥表示,個案於6月15日為了出國曾進行自費採檢,結果為陰性,6月17日到澳門雖被驗出陽性,但象徵近期感染的igM為陰性、象徵曾經感染的igG為陽性,研判個案應該在5月8日之前就發病,而且至少發病超過1個月,處於時陰時陽的階段時,被澳門驗出。

 

莊人祥也強調,個案在台期間不僅3度採檢為陰性,至今也沒有症狀,縱使初步研判個案傳染力低,但為求謹慎,仍會針對個案同住家人進行採檢,並到針對個案居住地周邊進行追蹤,釐清是否有傳播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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