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起,ETC欠繳案件,4大超商及美廉社代收金額提高至3萬元。(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7日表示,18日起針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移送國道通行費ETC欠繳案件,把4大超商及美廉社代收金額提高至3萬元,且免收手續費。高公局也提醒, 8月18日起針對積欠國道通行費移送強制執行案件,請有欠款的民眾別忘記繳費了。
行政執行署17日表示,只要欠繳金額在3萬元以下,民眾都可持各地分署18日起製發下方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至4大超商及美廉社繳納,減少在疫情嚴峻期間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或透過郵政劃撥、郵寄匯票及匯款等方式繳納的不便。
行政執行署指出,執行署為方便民眾繳納案款,提高超商代收案款金額上限制3萬元,已就稅款、健保費、勞保費、勞退金、環保罰鍰、ETC通行費的超商代收金額作提高。
執行署提醒,民眾如接到執行分署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不是詐騙」!請民眾放心至超商繳款,不要延誤。如因疫情影響或經濟確有困難無法一次完納,可洽各分署申請延期、分期繳納或協助轉介社福、就業輔導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