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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後 賴香伶憂「僱主變相取消夜間津貼」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08月21日 11:55:00
女性勞工的夜間工作權不再受限後,各界憂心僱主將變相取消夜間工作津貼。(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女性勞工的夜間工作權不再受限後,各界憂心僱主將變相取消夜間工作津貼。(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大法官20日做出釋字807號解釋,宣告《勞基法》49條第1項違反《憲法》保障兩性平權的意旨,有違憲之虞即起失效,對此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憂心,以後僱主將變相取消勞工夜間工作津貼等必要安全措施,反倒會衝擊夜間勞工工作權益,呼籲相關機關應盡速修正《勞基法》第49條,讓夜間工作的勞工得到足夠的法律保障。

 

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指出,《勞基法》原本賦予僱主應提供勞工夜間工作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夜間沒有大眾運輸工具時,應提供勞工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等規定。許多工會或勞資會議援引此法條,向僱主爭取給予「夜間工作津貼」或「交通津貼」、「夜點費」,讓勞工深夜下班可叫計程車、提供宵夜餐費等,如今該法條失效後,勢必衝擊夜間勞工工作權益。

 

 

賴香伶呼籲,勞動部、朝野黨團應正視問題,在本會期盡速修正《勞基法》第49條,在性別平等前提下,保障夜間工作的勞工權益。而過去由於《勞基法》賦予工會同意權,才能使勞工權益有相對保障,未來修法也應將集體勞動關係納入,讓勞資雙方透過協商,解決不同職場環境問題。

 

賴香伶也認為,勞動部應負起責任提出修法草案,行政院也應盡速將修正版本送至立法院,包括勞工深夜工作的安全衛生設施、交通安排與工會參與納入規範,以避免衝擊深夜工作的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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