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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蛆揭發營養午收賄弊案 纏訟10年6校長判囚定讞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09月15日 20:10:00
(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2011年被發現營養午餐內有蛆,社會嘩然,經檢調深入追查發現牽涉的不只一所學校,從供應營養午餐的業者到校長、主任等多人涉嫌索賄,部分校長因此案被判刑定讞、部分撤銷發回更審。最高法院15日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再判6名校長各1年10月至4年2月不等徒刑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除6名校長判刑定讞,另有4名校長獲撤銷發回更二審,還有更一審無罪的5名校長,經檢方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5人無罪確定。

 

新北中小學校長營養午餐索賄弊案,緣於2011年5月在中和區積穗國小營養午餐的餐桶內發現蛆,經檢調追查供餐的金龍盒餐公司,發現餐盒業者為了取得學校的午餐標案,從每名學生每餐45元的餐費中,抽取2到4元的回扣;或每件採購案以10萬至50萬元統包計算回扣,以現金送入校長室行賄。檢方在2011年偵查終結,共計起訴校長、學校總務主任、評選委員、和業者等被告共78人。

 

案經法院審理程序,最高法院在2017年間,將部分校長判刑定讞、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其中先行定讞的包含豐年國小前校長楊文達被判刑3年8月、成功國小前校長許利楨判2年、麗林國小前校長蔡雨喬1年10月、積穗國小評選委員曹水成3年6月等。

 

撤銷發回部分,高院更一審2020年宣判,仍認定10名校長犯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分別判刑1年10月到4年4月不等刑期,更審仍有罪的校長包括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被判刑4年、樹林國小前校長葉振翼判刑3年7月。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15日將部分駁回、部分撤銷發回,其中判有罪定讞的包括二重國小前校長劉創任1年10月、樹林高中前校長張世明4年2月、新興國小前校長張崇仁3年7月、義學國小前校長蕭道志4年2月、江翠國中前校長黃耀輝2年4月、新埔國小前校長張萬隆2年2月徒刑;另有4名行賄業者也有罪定讞。

 

更一審另有潘教寧、蕭茂生、曾茂山、傅育寧、吳永裕等5名校長獲判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一併駁回檢方上訴,5人無罪確定。另有1名學校主任、1名家長會長和2名業者也獲判無罪確定。

 

但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安和國小前校長趙榮景、樹林國小前校長葉振翼、埔墘國小前校長吳玉美更一審被判有罪部分,最高法院15日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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