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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證詞與判決書不一 遭控「偽證罪」北檢分案偵查

上報快訊 2017年02月20日 18:01:00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日前被律師黃帝穎按鈴控告,指黃世銘證詞不一涉偽證罪。(攝影:葉信菉)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日前被律師黃帝穎按鈴控告,指黃世銘證詞不一涉偽證罪。(攝影:葉信菉)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一案,黃世銘1月出庭作證,否認前總統馬英九指示他二度洩密,律師黃帝穎認為黃世銘證詞不一,14日按鈴控告黃世銘涉偽證罪,另外,台北地院將審理馬英九違反「通保法」案件,預定於21日下午2點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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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黃世銘與馬英九隨行秘書林有振被以證人身分被傳喚,主要針對馬英九被控於2013年9月4日當天,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部分,至於同年8月31日,馬拿著黃世銘偵查中的機密,對江宜樺等人做第一次洩漏,以及9月1日,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

 

但黃、林兩人皆表示馬英九未接到9月1日凌晨的「關鍵電話」,只有黃世銘與林有振互相對談,電話中也沒有提道馬英九對案情的疑問或要求黃世銘補任何資料。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帝穎表示,黃世銘洩密案的確定判決書內容指出,2013年9月1日凌晨0時4分,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等人離開總統官邸後,馬英九立即指示林有振,於凌晨0時5分聯繫黃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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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更提及,林有振當時在電話中詢問黃世銘,「對於上開案件哪些人有監聽譯文、哪些人沒有監聽譯文,只有通聯記錄,其有疑問尚待釐清」,並邀約黃世銘於當日中午12點30分,前往總統官邸說明,此通電話通話時間有88秒。

 

黃帝穎指出,如果黃世銘沒有接獲指示,「怎麼會知道中午要去總統官邸報告?」且根據判決書,黃世銘接到電話後,還指示當時的特偵組組長去更改書面報告,可見黃世銘上月赴北院出庭的證詞顯然違反經驗法則、也與高院確定判決的內容不符、林有振的證詞兜不攏。(張家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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