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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軍艦採購犯罪所得 最高法院裁定沒收本金4.8億美元定讞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0月13日 18:23:00
拉法葉軍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裁定沒收本金4億8719萬美元。(資料照片/朱明攝)

拉法葉軍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裁定沒收本金4億8719萬美元。(資料照片/朱明攝)

我國在30年前與法國政府簽署採購拉法葉軍艦,卻牽涉到軍火商與海軍前中校的巨額回扣案,案經多年訴訟,前特偵組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海外犯罪所得,2017年最高法院裁准本金3億1253萬美元確定,13日再裁准本金1億7465萬美元,共計本金4億8719萬美元確定沒收,但有關孳息該如何計算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裁定。

 

汪傳浦被控和海軍前上校郭力恆在我國向法國湯姆笙公司採購拉法葉艦案中收取回扣,郭力恆在1993年12月遭羈押,2014年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定讞,現已假釋出獄;汪傳浦則是在海軍上校尹清楓1993年遭殺害後不久即出境遭通緝,2015年在倫敦因病死亡,刑事獲判公訴不受理。

 

對汪傳浦收取的回扣,2016年因刑法沒收新制上路,檢方對汪傳浦妻子葉秀貞與四名子女、設立的公司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本金部分扣除郭力恆已被執行的犯罪所得後,共計4億8719萬美元,另外還有巨額孳息。

 

 

最高法院2019年裁定沒收犯罪所得3億1253萬美元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美元及孳息發回高等法院更為裁定;高院更一審今年7月裁定准許檢方沒收本金加孳息共5億2074萬8645.83美元。

 

最高法院13日再裁准本金1億7465萬美元,但孳息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依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計算孳息方式有違誤,撤銷發回高院更為裁定。因此全案共計本金4億8719萬美元確定沒收,孳息部分要再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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