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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90kg保母悶壓嫩嬰奪命 負責人一句「不知情」竟判無罪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0月14日 17:04:00
「我們的」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狠心悶壓男嬰致死。(擷自東森新聞YouTube)

「我們的」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狠心悶壓男嬰致死。(擷自東森新聞YouTube)

台北市內湖區「我們的」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2019年4月悶壓11月大的李姓男嬰19分鐘致死,二審判處3年6月徒刑,托嬰中心負責人黃祥官、班主任徐育質、與廖共同照顧嬰兒的保母蘇昭伶3人,遭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14日宣判,蘇昭伶、徐育質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分別判處2年、1年10月徒刑;而聲稱「不知道老師們有這種行為」的負責人黃祥官則判無罪。仍可上訴。

 

「我們的」托嬰中心90公斤重保母廖筱萍和蘇昭伶2018年6月25日起,共同照顧李姓男嬰,徐、蘇明知廖用身體壓制、環抱使男嬰趴睡,卻未制止,致廖在2019年4月悶壓男嬰19分鐘,直到廚工發現異狀通報才緊急送醫,但男嬰已遭悶壓死亡。

 

廖女在2020年10月間遭法院判處3年6月徒刑,二審維持原判決。檢方在去年12月間認定,托嬰中心負責人黃祥官、班主任徐育質與蘇昭伶3人,黃有管理、教育責任,徐明知廖行為卻未盡監督責任,蘇案發時在場且知道廖悶壓男嬰,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蘇聲稱,當時在同一間教室照顧其他小孩,不知道男嬰窒息。徐則稱,發現男嬰不對勁馬上叫救護車送醫,曾經教導廖用其他方式照顧小孩。

 

蘇昭伶稱,「看過廖用身體環抱小孩壓頭,不只一次,」堅稱已反映給主任,男嬰遭重壓時,她發現時男嬰已無呼吸。

 

黃祥官則辯稱,托嬰中心場地、法律規定都合法,且他的托嬰中心得到市府評鑑甲等,工作規章也一再聲明絕不允許危害嬰兒生理或心理,他不知道老師們有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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