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併購超市向供貨商強索開幕贊助費 公平會認定違法罰150萬

上報快訊/孫曉蓉 2021年10月21日 20:40:00
家樂福公司被指向供貨商強索開新店贊助費,被公平會罰款。(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家樂福公司被指向供貨商強索開新店贊助費,被公平會罰款。(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家樂福公司去年6月宣布以新台幣32億元買下頂好超市,連同Jasons Market也一起併購,在今年2月以「家樂福超市」改裝亮相,但家樂福3月底被業者檢舉向上千家供貨商強索新店開幕的贊助費。公平會21日表示,家樂福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家樂福150萬元罰鍰。

 

家樂福3月底遭13家公會檢舉不當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公平會21日表示,流通事業對供應商而言,是銷售商品不可或缺的重要通路,雙方通常為長久合作關係,供應商多數對流通事業依賴甚深;實務上常見流通事業對供應商的商品上架,收取附加費用,雖收取附加費用本身並不違法,但並不代表可以毫無限制向供應商收取附加費用。

 

 

公平會表示,如果流通事業不當向供應商請求負擔附加費用,會增加供應商的營業成本、剝奪供應商應得的合理利潤,有違公平交易精神;另外,因流通事業的供應商多屬中小型企業,若流通事業向其不當收取附加費用,恐將損害眾多供應商的事業營運,對整體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因此不當收取附加費用顯失公平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時,即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審議後,決議家福公司與惠康公司結合後,就「頂好Wellcome」超市更新為「Market便利購」超市,向結合前已有在「頂好Wellcome」超市供貨之供應商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1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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