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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雙屍案】謝依涵下藥狠殺富商夫婦 「媽媽嘴」老闆改判連帶賠631萬

上報快訊/陳螢雪 2021年10月27日 19:55:00
謝依涵(右)殺害富商夫妻,她的3名僱主也遭死者家屬連帶求償。(合成畫面/翻攝自媽媽嘴、謝依涵臉書)

謝依涵(右)殺害富商夫妻,她的3名僱主也遭死者家屬連帶求償。(合成畫面/翻攝自媽媽嘴、謝依涵臉書)

堪稱「史上最衰僱主」的新北市八里「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及2名股東,因店員謝依涵下藥、殺害一對夫妻熟客,遭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求償,被判連帶賠償368萬元確定,另名死者陳進福的兒子也連帶求償,雖一度判免賠,但高院更二審27日改判呂及股東與謝女連帶賠償631萬元,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2013年2月,謝依涵在咖啡店內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後,持刀殺害2人,並棄屍淡水河,且盜領2人存款,刑事部分謝依涵已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向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最高法院2017年6月間判4人連帶賠償368萬元確定。

 

 

另外,陳進福的2名兒子也向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一審法院僅判謝依涵各賠償2名兒子315萬9410元,謝依涵未上訴而確定,呂炳宏及2名股東則免連帶賠償。

 

但二審改判呂等3人連帶賠償,又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判呂等人免連帶賠償,再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27日宣判。

 

高院更二審指出,呂炳宏等人僱用謝依涵為員工,呂等人身為媽媽嘴咖啡店經營者,卻未善盡其監督及管理的注意義務,使謝依涵得以利用職務上機會,下藥、下刀殺害陳進福,且未能證明對於謝依涵執行職務的指揮、監督,已盡相當的注意,判呂等3人與謝依涵負連帶賠償責任,應賠償陳進福2名兒子各315萬9410元,共計631萬882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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