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台灣薄弱的人權意識

主筆室 2016年08月01日 06:21:00
稍有人權意識,都會對台灣現今高密度的監視器感到不太自在。(路透社)

稍有人權意識,都會對台灣現今高密度的監視器感到不太自在。(路透社)

日前一則新聞報導,有名婦人在郵局提領了上百萬元鉅款,並將現金裝入一件深色袋子,接著卻莫名所以把它丟在公車上,儘管一旁熱心乘客提醒她袋子忘了拿,這名婦人卻頭也不回,直說「不要了」,且連忙倉皇下車。最後,是公車司機將裝有大筆現金的袋子送交警察。

 

它之所以成為新聞,應該是因為婦人的行徑有別尋常,畢竟誰會輕易丟棄自己手邊這麼一大筆錢,於是很容易引人好奇議論;再者,前不久一銀盜領案鬧得沸沸湯湯,大家對裝有現款的袋子都非常敏感,直覺反應是有深入一探究竟的必要。

 

只是,除了文字上的敘述,我們其實還從新聞畫面上具體看到這名婦人的身形、打扮,還有聲音。以及她急急忙忙下計程車,轉搭公車,不小心跌了一跤的模樣。畫面的來源,應該就是公車上的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

 

在滿街都是監視器的社會,某種程度,它的確讓不少犯罪行為無所遁形,曾有刑事專家認為,若早有今天天羅地網、大街小巷滿布的監視器,台灣就不會有這麼多無法偵破的陳年舊案,有些懸而未決的犯罪事實,恐怕也能明確獲得釐清。監視器無所不在,本身應該是個很奇特的現象,稍有人權意識,都會對台灣現今高密度的監視器感到不太自在,但就在「可以有效幫忙抓壞人」的邏輯下,我們已經習以為常與之為伍。

 

只是,就像警察、調查局操作監聽工具應有的嚴格規範,不僅只能用於「犯罪偵防」,尤其不得進行「政治性監聽」,拿它來抓政敵的小辮子,這是民主自由社會的基本常識。

 

那麼,我們對於行車紀錄器、監視器功能的理解,當然也應該具備一定的人權觀念,尊重任何人都有不願意自己暴露於大眾之前的權利。當我們決定將那名「行徑怪異」婦人的樣貌公諸於世,我們當下其實並無法確知其是否牽涉犯罪行為,又或者有清楚的念頭,意欲傳遞什麼樣的警示,很可能只是因為她能造成視覺上的吸引力而已。

 

拿監視器「維護治安」已經是下下策了,當它純然只為引起民眾對某個「奇怪的人」的窺視心態,從而延伸出「精神恐有異樣」、「是否為詐騙情節」的負面聯想,則更加偏離了監視器存在的用意。

 

以事件當下的情境,這名婦人本身並不具備受公眾議論的價值,卻可能變成大家茶餘飯後閒聊的話題。播放監視器拍攝到的畫面,以達現場還原效果,便直接導致了這樣的發展。

 

人權意識過於薄弱,對一健康文明的社會必然多有傷害,很可惜,我們往往十分輕忽它的影響。

關鍵字: 人權 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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