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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應定位為行政官? 檢協質疑司改會議有立場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01日 20:54:00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受訪時,認為檢察官應為行政官,批評檢察官「關起門來開偵查庭」清等問題,檢察官協會1日發布聲明稿回擊,這樣言論為「意圖混淆一般民眾對檢察官執行職務不當之假象」,並反批評「外行」。(資料照片)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受訪時,認為檢察官應為行政官,批評檢察官「關起門來開偵查庭」清等問題,檢察官協會1日發布聲明稿回擊,這樣言論為「意圖混淆一般民眾對檢察官執行職務不當之假象」,並反批評「外行」。(資料照片)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討論,不過卻意外擦出許多怒火。針對日前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與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受訪時,認為檢察官應為行政官,批評檢察官「關起門來開偵查庭」,定位不清等問題,檢察官協會1日發布聲明稿回擊,司改會議召開至今才1周,分組討論還進行中,卻已有與會委員與設立場,懷疑這是黑箱作業且已預設好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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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林孟皇受媒體訪問時提到檢察官地位問題,他說,檢察官有拘禁逮捕、限制出境之權,卻不必如法院公開透明預審,「檢察官定位問題不解決,司改就是玩假的。」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的檢察官能開偵查庭、「關起門來辦案」。

 

李佳玟也強調,一個法治國家不該容許檢察官為了伸張正義,就可完全不顧手段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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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些話引起檢察官協會的不滿,1日大動作發布聲明稿回擊,搬出大法官釋字第392號解釋文來說明,我國檢察機關及檢察官司法屬性,檢協會聲明指出,我國檢察官的職務性質,是兼具公益代表人的角色,與實施當事人進行主義國家的檢察官僅為單純的公訴人角色,並不相同。

 

檢協會強調,檢察官為了正確、有效率的開啟刑事訴訟,在嫌疑犯、事實尚待釐清的偵查階段,為保護被調查對象及偵查進行,偵查不公開是必然的道理」,因此,認為與會的法官代表林孟皇卻對媒體發言「偵查庭竟關起門來開」,意圖混淆一般民眾對於檢察官執行職務不當的假象,實不可取。

 

面對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檢協會希望,能做全盤的檢討,司法獨立之理想, 需仰賴法官、檢察官公正妥適行使其職權始能達成,審檢於組織上應分隸,然而於司法獨立之追求上,審檢不應分立。(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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