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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鎮長扮綠能蟑螂索回扣 光電招租案涉貪107萬被起訴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11月23日 12:42:00
通霄鎮長陳漢志(如圖)涉貪汙罪,23日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取自通霄鎮公所臉書)

通霄鎮長陳漢志(如圖)涉貪汙罪,23日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取自通霄鎮公所臉書)

通霄鎮長陳漢志涉2019年時,在數件公共工程索取回扣,收受的金額約600萬元,檢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並於9月中旬將陳漢志、前機要秘書陳志豪、廠商蔡弘懋等3人聲押獲准。檢方今天(23日)將其中索賄107萬元的「通霄鎮太陽能光電招租案」偵結,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苗栗縣調查站獲報後,即由檢察官石東超等人成立專案小組蒐證、追查,並於今年9月14日搜索陳漢志辦公室、服務處等相關處所共25處,約談、傳訊被告及證人共24人。

 

 

面對遭指控收取回扣一事,陳漢志等人均否認犯行,檢方訊後認為陳漢志等3人罪嫌重大,9月15日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等罪,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今天將陳漢志遭控索賄107萬元的「通霄鎮公所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公開標租案」偵結,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其餘陳漢志所涉貪瀆案則仍由檢方繼續偵辦中。

 

此次被告包括陳漢志、時任鎮公所機要秘書陳志豪、現任機要秘書林國驊、時任公所無給職顧問黃晏樂、時任能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弘懋等5人。

 

檢方指出,陳漢志、陳志豪、林國驊和黃晏樂在2019年間,趁辦理通霄鎮太陽能光電招租案機會,向林姓業者要求賄賂,但因故未達共識而沒有收取。陳漢志、林國驊後續又再辦理太陽能光電招租案,向蔡弘懋索取回扣,並違背職務,洩漏招標前應為祕密的電子檔案,包括位置面積圖等資料,使蔡得以提前估價,並覓得安集科技公司出資參與競標。

 

安集科技順利得標後,能旺公司擔任下游架設太陽能板統包廠商,蔡弘懋並陸續於2019年、2021年間交付賄款共107萬元。陳漢志、林國驊因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刑法》公務員洩密罪嫌;被告蔡弘懋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

 

檢方指出,陳漢志坦承收受蔡弘懋107萬元,但林國驊否認相關犯行,且107萬元款項也交代不清,檢察官審酌陳志豪、黃晏樂、蔡弘懋均已坦白承認犯罪,且偵查過程中,已透過數位鑑識方法,查得林國驊洩密的電子檔案,綜合其他相關事證後提起公訴。

 

55歲的陳漢志為無黨籍,2016年自國小校長退休後,2018年以政治素人之姿投入通霄鎮長選舉,擊退前苑裡鎮長杜文卿及前縣議員周玉滿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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