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部隊占400頃民地30年 自救會求償110億「星國不甩超鴨霸」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11月25日 11:05:00
坑子口靶場自救會會長鄭進宅說,已發函新加坡政府,希望星國務必於今年12月15日前擬定賠償方案。(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坑子口靶場自救會會長鄭進宅說,已發函新加坡政府,希望星國務必於今年12月15日前擬定賠償方案。(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靶場是國軍重型火砲射擊訓練場域,也被軍方借給新加坡「星光部隊」作為訓練場地。不過,原土地所有權人組成「新竹坑子口自救會」,為爭取早年被占用權益,一狀告上法院;在法院判決自救會提告國防部敗訴後,自救會轉向對1996年之前來台受訓的星光部隊求償,要新加坡政府「使用者付費」,求償金額高達新台幣110億元。自救會會長鄭進宅控訴,「新加坡政府迄今置之不理,真是鴨霸!」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鄭進宅說,坑子口靶場占地約400多公頃,其中200多公頃分屬3000多戶所有,國軍從1949年起就長期無償占用該地區作為靶場,還把靶場借給新加坡軍隊用做訓練場,阻礙地方發展;且國防部在1996年處理靶場時,徵收地價偏低,導致土地業主被迫到外地租屋,權益受損。

 

為維護自身權益,土地所有權人組成自救會,一狀告上法院,要向國防部求償。不過,國防部卻以新加坡軍方所使用的民地,國防部並無對場地收費為由拒絕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也以索賠對象錯誤駁回告訴。鄭進宅指控,國防部承認於2005年3月才徵收土地,取得土地所有權,因此新加坡部隊從1975年到2005年的30年間,是「非法占用台灣老百姓私有土地」,但在此期間,當地農民仍須繳交田賦稅。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自救會前幾日發函新加坡政府,務必在今年12月15日前擬定賠償方案,並和自救會協商處理解決方案,以免傷害兩國百姓情誼。鄭進宅表示,依據政府規定租用公用土地的費用,光是這30年間的租用費就高達90億元,加上當地漁民因為火砲射擊而無法出海捕魚的20億元賠償,將對新加坡政府求償110億元,「但新加坡政府迄今仍置之不理,真鴨霸!」

 

鄭進宅並宣布,自救會將會發起抗爭,也會將新加坡軍隊在台灣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損害弱勢農民的惡劣行為訴諸國際媒體。

 

對於自救會的訴求,陸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指出,自救會提告國防部要求賠償,分別在2019年7月和11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敗訴,2020年7月提出再審也遭駁回。教準部指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續秉「依法行政」原則、軍民一家精神,支持國軍各項戰備訓練,堅實國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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