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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夫婦共諜洗錢案明年2/24宣判 出庭辯稱來台買豪宅是「抱團養老」

上報快訊/陳螢雪 2021年11月25日 16:13:00
中國創新公司主席向心(圖)與妻子龔青遭控在台發展組織案,檢方經2年調查予以不起訴,但涉入洗錢案部分將訂於(2022))年2月24日宣判。(翻攝自百度)

中國創新公司主席向心(圖)與妻子龔青遭控在台發展組織案,檢方經2年調查予以不起訴,但涉入洗錢案部分將訂於(2022))年2月24日宣判。(翻攝自百度)

因捲入澳洲共諜「王立強」案,香港籍的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2019年底起在台遭限制出境,今年4月依洗錢罪起訴2人,檢方認定他們用上海國太集團犯罪所得在台購置豪宅,台北地方法院25日開庭辯結,向心夫婦皆不認罪,喊冤說先是「被共諜」,然後「被洗錢」,是沒有選擇的「被演員」,向心稱一生守法,來台是和朋友「抱團養老」,沒想到卻被出境至今。

 

不過,檢察官認為,2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全案定於2022年2月24日宣判。

 

向心與龔青2夫婦被懷疑與自稱是「共諜」的王立強是共犯關係,檢調2019年11月依《國家安全法》查辦2人;今年初,檢調調整偵查法條,以洗錢罪偵辦。不過,2人所涉的《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已於11月12日偵結,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北檢指控,向心、龔青與中國國太集團共犯違法集資犯行,利用國太購買其所經營公司的股票,匯款2億300萬元港幣到個人帳戶,繼而來台置產,在台北市信義區購買3戶「冠德遠見」豪宅,及支付裝潢費、房屋稅、地價稅及水電瓦斯費等,2人隱匿、掩飾重大犯罪所得,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3戶豪宅。

 

北院25日開庭審理洗錢案,檢方出庭時指出,向心夫妻所涉《國安法》部分,已於之前不起訴,代表北檢辦案毋枉毋縱一貫立場,「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從卷證資料可證,向心夫婦是洗錢共犯,有洗錢的主觀犯意與客觀行為,適用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

 

向心夫妻25日採無罪答辯,向心開庭時表示,他涉案源於「共諜案」,但限境到期前突然被控洗錢,檢方將他主動提供的「共諜案」證據用在洗錢案上,起訴內容完全不是事實、錯誤百出。

 

向心說,檢察官認定他來台就是為了諜報、為了洗錢,但他選擇在台灣退休養老,正是因為看到台灣的獨特價值,才會決定投資台灣,和朋友約定一起來台「抱團養老」。他說,台灣民眾善良、民風純樸,房地永久產權更具兩岸四地獨有優勢。

 

向心說,他一生守法,聲譽對他而言遠比金錢重要,夫妻也從不參與政治,「熱愛台灣、投資台灣、納稅台灣並無過錯,我們不是台灣的敵人」,他說只有一個請求,「我們『被演員』2年多了,也該讓我們回家了」。

 

龔青則說,丈夫向心是守法到潔癖程度的人,甚至開車30年都沒有違規,他不可能違法違規,這次先「被共諜」、再「被洗錢」,他們是沒有選擇的「被演員」,請求法官堅守公平正義,「盡早結束這場鬧劇,不要讓司法踐踏民權,傷害普通民眾,侮辱所有人的智商」。

 

合議庭25日審結全案,訂2022年2月24日宣判;至於向心、龔青限制出境處分,也將在12月8日失效,法官近日內會再作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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