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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使用者權利 專家籲盡速對「自駕車」立法規範

朱明 2021年12月03日 19:17:00
AI科技進步,自動駕駛車上路已是趨勢,但歐美國家陸續推自駕車倫理規範和立法,反觀台灣未確立。圖右四為主辦基金會董事長許宗賢、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右五)、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兆民(右二)。(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提供)

AI科技進步,自動駕駛車上路已是趨勢,但歐美國家陸續推自駕車倫理規範和立法,反觀台灣未確立。圖右四為主辦基金會董事長許宗賢、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右五)、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兆民(右二)。(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提供)

隨著AI科技進步,自動駕駛車上路也越來越接近,相關法規是否足以因應自動駕駛車帶來的智慧交通生活,成為民眾高度關心議題;由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舉辦「第四屆人工智慧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3日在新竹生醫園區,邀請德國、美國、中國的人工智慧法律學者,「自駕車法規範之國際新趨勢」為主題進行專題演講,以及對自駕車發展及相關法規議題討論,該基金會執行長張麗卿強調,德美等先進國家,陸續推出自駕車倫理規範,不僅能促進自駕車的研發應用、維護使用者權利,也能推動自駕車的相關立法工作;反觀台灣至今仍未確立自駕車倫理規範,期待立法者能夠關心相關議題,並儘速完成相應修法。

 

研討會以「智慧交通的未來」、「自駕車的實務發展」、「自駕車法規範之國際新趨勢」、「自駕車的立法政策」、「自駕車的法律責任」為主題進行專題演講,中研院法律所長李建良、交通部科技顧問室劉建邦技正,對於智慧交通時代的法規建構,都提出重要建議。李所長指出,「AI無所不在人的所在」,未來AI將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除了科技以外,人文、社會及法律等面向,也應當重視;劉技正則表示,智慧交通建構在自動化、連結性、電動化及共享四大科技領域。

 

研討會上,台大資工系徐宏民教授,同時也是鴻海集團旗下富智康的子公司MobileDrive富智捷技術長,以及台灣智駕陳維隆董事長,介紹自駕車的科技發展,諸如感測器融合、異構計算及動態控制等技術。同時也聚焦自駕車發展的國際視野,德國Eric Hilgendorf、George Gesk教授,美國Ryan Calo教授,中國大陸申衛星教授,及高雄大學張麗卿教授等參與會談,交流德國、美國、中國大陸與台灣自駕車法規範的發展狀況。

 

 

先進國家對於AI或智慧交通領域,已經開始全面且深入的思辨。譬如,歐盟正在嘗試建構人工智慧法,對人工智慧進行更廣泛的法律規制;美國認為法律必須積極應對自駕車帶來的交通型態巨變;中國大陸也在今年初推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法草案。對此,高雄大學特聘教授、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張麗卿強調,德美等先進國家,陸續推出自駕車倫理規範,不僅能促進自駕車的研發應用、維護使用者權利,也能推動自駕車的相關立法工作;反觀台灣至今仍未確立自駕車倫理規範,甚是可惜。張教授進一步指出,107年制定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後,相關立法遲滯,不利於自駕車產業的發展,並提出「自駕車產業發展倫理指引」的建議,以交通安全為核心,同時兼顧個人資料保護、自駕車的公平利用,以及系統透明性與可解釋性等面向,期待立法者能夠關心相關議題,並儘速完成相應修法。

 

今年舉辦的「第四屆人工智慧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議程區分為2日在台北舉行的「智慧金融」以及3日在新竹舉行的「智慧交通」兩個主題,在「智慧金融」主題研討會,集結國內外跨領域知名專家講者,包含來自於日本、新加坡和台灣之法律、經濟、金融、科技等跨領域學者、企業人士和政府官員,針對現今最具話題性之主題:「全球金融科技的趨勢與台灣的機遇」、「加密貨幣發展的國際趨勢」、「金融科技與監管」、「金融科技與刑法」及「數位金融及數位資產」,從『AI人工智能x法律』思維進行研討,協助國家提升相關法制的發展與整合;鴻海集團郭台銘創辦人亦蒞臨現場聆聽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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