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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模命案】梁思惠有「不在場證明」 士檢撤銷羈押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06日 15:43:00
涉犯女模兇殺案的共犯梁女,原涉有重嫌3日起被檢方羈押禁見,但6日案情出現逆轉。警方在分別調閱案發現場及梁女住家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後,認定梁女具有不在場證明,6日將梁女當庭釋放。(翻攝自梁女臉書)

涉犯女模兇殺案的共犯梁女,原涉有重嫌3日起被檢方羈押禁見,但6日案情出現逆轉。警方在分別調閱案發現場及梁女住家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後,認定梁女具有不在場證明,6日將梁女當庭釋放。(翻攝自梁女臉書)

外拍女模兇殺案近日成社會矚目焦點,但6日案情出現出現重大變化。原先被檢方列為殺人共犯的梁女,士林地檢署經查證後認為「兇嫌程男指述有瑕疵」,且警方在調閱案發大樓附近監視器畫面及梁女住家附近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梁女有不在場證明,因此士林地檢署綜合各項事證,認為梁女涉案程度大為降低,已不符當初羈押要件,6日提訊後向法院撤銷羈押,並將梁女予以釋放。

 

北市24歲男子程宇,由於性侵、劫殺陳姓女模後,棄屍於南港區住家大樓地下室內,而程男女友梁思惠則因涉及邀約陳女,並協助程男性侵殺人,原於3日在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依涉犯殺人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程男到案時程供稱全案是梁姓女友策畫,並聲稱「梁女與陳女間有間隙」,因此設局要對陳女劫財性侵,梁女不但幫他約出陳女,且他性侵、殺害陳女時,「梁女全程都在現場」。

 

但梁女否認犯行,強調只幫忙介紹外拍工作給陳女,當天根本沒有進出事發大樓,強調自己當時在家,有不在場證明,「監視器拍到的不是我」。

 

士林地檢署原本認為梁女涉有重嫌,4日將2人一併聲押獲准。但6日士檢表示,主嫌程姓男子蓄意誤導檢警辦案,將監視器畫面中陳女指為梁姓女友。針對士檢結論及梁女遭釋結果南港分局偵查隊長顏光燦6日解釋,警方為查證主嫌程男供詞,在調閱案發大樓附近及梁女住家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後,認定大樓監視器拍到的女子不是梁女。因此與檢察官討論後,檢察官決定當庭釋放梁女。

 

但因梁女承認幫陳女及程男牽線,仍無法排除她涉案,且陳女死狀悽慘,認為程男不可能獨立犯案,懷疑有其他共犯;因梁女仍列被告,擔心她有逃亡可能,因此處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李先泰/綜合報導)

關鍵字: 小模兇殺案 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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