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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防機密! 商業行為軍品外銷需接受國會的監督 

朱明 2017年03月06日 20:00:00
軍備局高雄205兵工廠與美國民用槍彈進口商簽5年合約,生產商用型5.56公厘步槍子彈,包裝上還印有「Made in Taiwan」,但這種純商業行為的軍品外銷,資訊卻未透明化,引人詬病。(合成畫面/圖片來源:Mikael Wangovitch提供、翻攝自Wolf Ammo網站)

軍備局高雄205兵工廠與美國民用槍彈進口商簽5年合約,生產商用型5.56公厘步槍子彈,包裝上還印有「Made in Taiwan」,但這種純商業行為的軍品外銷,資訊卻未透明化,引人詬病。(合成畫面/圖片來源:Mikael Wangovitch提供、翻攝自Wolf Ammo網站)

軍備局高雄205兵工廠替美國民用槍彈進口商Wolf Ammo公司,生產商用型5.56公厘步槍子彈,為國家賺進不少外匯,雖然軍備局官員稱整個外銷合約都依循《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來辦理,但過去台灣軍品外銷大部分都是配合外交空間的拓展,因此有其「促進邦誼」的機敏性,而不能對外公開或說明;如今軍備局205廠替美國民用槍彈進口商生產步槍子彈,這種純商業行為的軍品外銷,不能再以國防機密為由不對外說明,甚至要比照國營事業單位接受國會的監督,避免有人趁機打通關係,形成私相授受不透明的獨攬生意。

 

延伸閱讀:【獨家】205兵工廠步槍彈年銷美7200萬顆 為國庫賺4億元

 

據指出,台灣軍品外銷早年是依據《軍事機關軍品外銷辦法》的規定來辦理,對外一直是由聯勤所屬「興華」公司對外窗口,雖外銷軍品區分為甲級:特殊性軍品;乙級:傳統性軍品;丙級:軍民通用之一般性軍品。但軍品等級及外銷項目都是由主管機關國防部來認定。因此過去國軍生產的武器彈藥或個人軍品配備外銷到國外,大部分都是配合外交空間的拓展,屬半賣半送的禮物性質,像是T91步槍在東南亞、東歐、中東等國頗獲好評。

 

205兵工廠每年生產製造約7200萬顆5.56公厘步槍子彈給Wolf Ammo公司,這份合約每年可為國庫進帳4億多元。(Mikael Wangovitch提供)

 

軍品外銷也隨著國際環境的改變,改由《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來規範,只是更具體的規範包括飛彈、軍機、精密雷達、電子作戰及管理系統等甲級軍品,由主管機關國防部陳報行政院核定,乙級軍品包括步槍、機槍、子彈,小口徑火砲等屬於傳統軍品,銷售案件由國防部核定。

 

軍方人士指出,由於過去國防部軍品外銷,都是採取政府對政府的方式,主要是為了確定最後使用者的身分,以避免恐怖份子藉由中間掮客向我採購軍火,因此一切軍品外銷都以「無可奉告」對外說明,但如今國防部軍備局所屬的兵工廠,開始替民間槍彈進口商以代工方式來生產子彈,這種純商業行為就應該有商業的規範,資訊應該更透明化,應比照國營事業接受國會的監督,畢竟單純的子彈出售,應該沒有什麼國防機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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