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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儉專欄:核電的奠儀到底要包多少

方儉 2017年03月08日 07:00:00
核能是非常貴的,很多成本是拿國庫來補貼。(湯森路透)

核能是非常貴的,很多成本是拿國庫來補貼。(湯森路透)

八一靈動數吉凶中的74籤:「利不及費,坐食山空,如無章法,難望成功。凶」正符合今天台灣的核電窮途末路的凶兆。

 

「很貴」的小金庫

 

「核能是非常貴的,很多成本是拿國庫來補貼的!」是2015年9月19日蔡英文身為民進黨主席在「兩岸關係與亞太區域和平國際研討會」中說的。現在蔡英文擔任總統,她必須要告訴大家,到底核能有多庫,還要拿多少國庫的錢來補貼。

 

當時的台電立即反擊蔡英文,並發出嚴正聲明:「營運所需的每一筆費用,例如核能電廠投資、建廠及營運,皆由台電自行籌措,從未支用政府預算,更無國庫補貼情形。」台電並強調核電成本是每度0.96元,內含每度的除役及核廢料處理費用0.14~0.18元。

 

以台電的如意算盤,核電廠營運40年,每年核電發電約400億度,以0.14~0.18元計,可以收到0.14~0.18 × 400億度 × 40年=2240億到2880億元。目前台電的「後端營運基金累計淨值3226.09億元(連同利息)」,而這筆錢已經被台電挪用(借貸)1,820.47億元,基本上不論這筆錢有多少,都是台電或是經濟部、行政院的小金庫(2002年張俊雄任行政院長時,還因挪用90億元代墊中船員工資遣費,被立法院移送監院彈劾)。

 

62兆的棺材本也不為過

 

就像人一生,要給自己留下「棺材本」,以免債留子孫,核電廠也一樣,叫做「後端營運基金」。

 

60年前發展核電時,都以為未來30年內就會發展出核融合技術,到時候核廢料就成了核熔合的合燃料。2個30年都過去了,顯然當初的預估(也可說是騙局)都落空了,今天科技證明離核融合發電的技術能力越來越遠,因為無論核融合或是核分裂除了高效殺人以外,頂多做些核子醫療、檢測的工作,發電並非核技術的長處,相對的,從全世界今天的科技角度來看,都是利不及費的。

 

雖然北歐芬蘭、瑞典都在推動最終的核廢料貯存場,號稱可以保證10萬年,但是這也還在實驗階段,畢竟人類頂多蓋過5千年的金字塔,面對十萬年的工事,豈不是夏蟲語冰? 十萬年前還沒有今天的人類,大約還是尼安德塔人的年代,連現代人類都還未出現,試問,如果尼安德塔人使用核電,我們現在還在收拾他們的核廢料,有何感想?

 

今年1月11日《電業法》修正通過的附則中畫蛇添足的加了2025前停止所有核電廠運轉,與其說這是法律,不如說是「還願(wishful thinking)」,空有法條,而無具體辦法、計劃、政策、方針,怎麼可能完成「非核家園」,反而因為有了這條法令,讓台電可以冠冕堂皇的大編預算猛削、海削一筆。

 

最近爆出「台電重估3核電廠除役,經費翻倍至6200億」,這算是電業法修正後的「早收清單」。很多人問我這錢夠嗎?我認為台電顯然太客氣了,其實我估計以台電的能耐,再加2個0都不夠,因為台電花了30年3千億蓋核四廠2部機組,連一部機組都裝不出來,更沒發一度電,連控制室連到反應爐、汽機的儀控系統都無法搞定,如此「有才」的台電,竟把核電廠改成「烘焙廠」,完全符合前考選部次長、人事行政局局長陳庚金的金句「能撈就撈,能混就混」。

 

我對台電撈、混能力有絕對的信心,62兆台幣當核電廠的棺材本,已經是天地良心(見附表)。但我認為問題是就算有錢給台電,台電,或是未來處理核廢的「行政法人」也不可能做到。因為任何事都要看人、事、時、地、物這5個要件,目前什麼都沒有,就是有錢,任何一個專案都不可能完成,更何況「曠古爍金」需要十萬年到百萬年的核廢、廢核工程?

 

如果3座核電廠6部機組能夠「壽終正寢」,我們包奠儀至少要數十兆台幣,目前的6200億的說法,恐怕只是金紙錢,根本不夠買棺材,更別說墓地、日後維護費用了。

 

 

核電廠更要養老防兒

 

福島核災6年已經花了折合台幣7千億元的除污費,而真正要花錢的事還沒開始哩,再加10倍的預算,也不能解決,更何況還有無限的輻射污染物質要存放在哪裡?如何存放?要多少錢?就知道如果核電廠壽終正寢若是62兆台幣的代價堪稱合理。

 

不過福島核災給了全世界核工業非常可怕的啟示:暴斃的核電廠比壽終正寢的核電廠能混、能撈到更多的錢;從此以後核工業就沒在怕核災的,因為如果核電廠在「天災」下發生核災,有以下的好處:

 

一、從此沒有除役問題。

 

二、核電毒資產、爛攤子甩給政府、納稅人就好了。

 

三、政府不拿錢出來,就用輻射嚇人,納稅人只好乖乖的付錢。

 

四、核工業又有了新的、比蓋核電廠更龐大核災善後市場。

 

五、清除核災又成了沒有預算限制,沒有人想查核的好差事,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讓卡奴、魯蛇有出路。

 

六、各種異想天開的工程計劃都有人買單,像「凍土壁」計劃,一看就不可行(地下水幾乎是恆溫在18-20℃,如何凍得起來?),但是花了141億後,手一攤,沒辦法,但是錢花了果然效果有限

 

核電廠不能「養兒防老」,卻必須「養老防兒」,因為核災的核電廠比壽終正寢的還要好賺,又快,又多。難保核電廠、電力公司不會惡向膽邊生,殺頭生意有人做。

 

福島核災6年已經花了折合台幣7千億元的除污費。(湯森路透)

 

台灣廢核情境

 

我發現很多人,包括許多反核人士,都以為核電廠只要停機,就天下太平了,但是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大家,即使現在核電廠就停機,我們還要面對以下的危機,可能比運轉中的核電廠更嚴峻:

 

一、接下來10-15年核電機組仍繼續運轉,只是反應爐核燃料沒有達到料發電的臨界階段,合併過去退出爐心的廢燃料都需要冷卻,所以這10-15年核電廠的原班人馬還要原地踏步,不能絲毫鬆懈。(我想到這點就牙疼了!)

 

二、核電廠機組不能發電,但是還是要用電,核電廠自用電約發電的10%,換言之,年發400億度的核電廠,停機後,每年還是要用掉40億度的電,一年光電費就要100億元。

 

三、以及技術實況,未來20-30年核電廠還是像像在一樣,不能也不會拆,高階的廢核燃料也不可能移出廠房,就耗在那裡。

 

四、但是廢核燃料除了含有高強度的致命輻射外,也有可能死灰復燃,重新臨界,不論是在廢料水池中,或是乾式儲存容器內,如果稍有不慎,池水流失,地震碰撞,廢燃料重新臨界也不是沒有可能,那就等於是大量核廢料在露天反應,這比在爐心中熔毀更危害更大數百倍(核二廠就有8千多束廢燃料在水池中)。

 

五、我保守估計,核電廠停機後什麼也不做,我們每年還要支付數百億甚至千億的「年金」只是「就地奉厝」這些核電廠。至少10年,就是1兆元。

 

六、至於拆廠,我想年過半百的我在有生之年應該是看不到了,因為問題在於如何拆?我們看看幾座名的輻射屋:台北市民生別墅,和清華大學輻射生物館(現更名為生物醫學科技館),如何拆都拖了30年,若要拆核電廠,不如先拆這兩棟練練手。可是拆了以後的輻射污染物送去哪裡?誰會同意?

 

七、台電(或規劃中的核廢料行政法人)會年年提核廢料儲存場場址,年年被反對就一直拖拖拖,唯一沒拖的,就是預算,和這些負責人一個個安全退休(除役),但核電廠都沒有開始除役。

 

至於廢核有幾十年,幾百年,或是幾萬年的計劃?我都不信,因為台灣連第一步停機的準備都沒有。

 

別說給核電廠包奠儀、送棺材本了,光是未來停機(斷氣)就至少要花掉1兆,台灣人準備好了嗎?

 

至於後續的移出廢核燃料、儲運,和中期核廢廠址,那可能是100年以後的事了,誰還會在意?賠的不是國庫,而是台灣子民的未來。我們只能wishful thinking核融核技術早日成熟,或許還有機會翻點核電棺材本回來。

 

※作者為公民電力公司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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