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家】為平原民怒火 傳統領域劃設不排除讓立院重審

黃驛淵 2017年03月07日 21:11:00
原民會公告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引起極大爭議,總統府20日將開會「救火」,傳出原轉會屆時不排除提出建議,由立法院重新審查劃設辦法。(攝影:李昆翰)

原民會公告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引起極大爭議,總統府20日將開會「救火」,傳出原轉會屆時不排除提出建議,由立法院重新審查劃設辦法。(攝影:李昆翰)

原民會公告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引發族人不滿,民進黨內也有立委要求撤銷這紙辦法;為平息爭議,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20日將開會「救火」。據原轉會委員透露,原轉會當天不排除提案,建議由立法院重新審查這份爭議的劃設辦法,必要時,並由立委重新修改內容,以捍衛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

 

原民會今年2月公告一紙《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後,因劃設範圍排除私有地,引發族人抗議。依法,此辦法屬於行政命令,行政命令一旦送出行政機關後,都將「函請立法院查照」。

 

延伸閱讀:【獨家】原民傳統領域爭議燒向黨內 綠委面諫小英:立即暫停辦法!

 

原轉會副召集人瓦歷斯·貝林(Walis Perin)接受《上報》採訪表示,原轉會20日當天將釐清傳統領域的定義,「因為這個辦法跟我們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概念不是那麼合、私領域也應該納入」;目前行政命令既然已發布,當天不排除建議立法院以審查方式重新檢視這份辦法。

 

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引發族人不滿,原住民青年號召在凱道以跳舞方式捍衛傳統領域,原轉會副召集人瓦歷斯·貝林也說「這個辦法跟我們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概念不是那麼合」。(攝影:李昆翰)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行政命令的審查,原則上要在3個月內完成,若逾期未完成「視為已經審查」;過去許多沒有爭議的行政命令,都循此方式直接備查、生效。不過,法律也賦予立院審查行政命令的權力,若立委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只要有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或由黨團提案,就可交付相關的委員會審查

 

陳瑩:公、私有地都應完整劃設

 

民進黨卑南族立委陳瑩接受《上報》採訪表示,她主張傳統領域應該公、私有地都完整劃設,既然辦法已公告送入立院,不排除將提案要求把此辦法交付「審查」;至於要如何修改都可以討論,例如可直接將辦法名稱改為「公有土地劃設辦法」,讓行政機關第一階段先處理公有地,至於「私有地劃設辦法」,則可等《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通過後,再一併處理。

 

時代力量黨團同樣也主張,劃設辦法應交付委員會審查,並優先排案處理。

 

陳瑩說,立院收到此辦法後,作法可以有三種,一是備查,不經審查後3個月直接生效二是由立委連署後交付審查三則是直接退回。但原住民等這份劃設辦法等了那麼久,「若直接退回不一定比較好」,因此她認為可以針對辦法的文字稍作修改,解決目前爭議。

 

 

對於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的爭議,原轉會12名各族代表的委員、包括甫獲提名監察委員的瓦歷斯·貝林,日前聯名連署,呼籲原住民族委員會暫緩實施,並重新研議符合歷史與轉型正義的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由行政院長林全擔任召集人的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也有過半數的族群委員及專家學者委員共同提案,認為此劃設辦法有牴觸《憲法》、逾越母法之虞,要求廢止或變更。

 

除此之外,民進黨內立委反彈聲浪也漸傳出,甚至有立委打算提案改審查。眼看爭議擴大,黨政人士指出,若要行政院或原民會自行撤回此辦法,「形同自我打臉」,勢必重傷政院形象;如今既然行政命令已發出並公告,「球等於來到立法院手上」,由立院提案改審查,不失為雙贏的解套之道。

 

由於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將私有地排除,造成近100萬公頃的原民傳統領域「被消失」,族人怒上凱道在寒風中紮營抗議,至今已進入第13天。(攝影:李昆翰)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