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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兒夜店性侵案入監18個月! 2度申請假釋獲准今出獄:想跟家人好好過年

上報快訊/徐建峰 2022年01月28日 17:50:00
胡睿兒過去因性侵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於2020年7月入獄,因刑期過半,今2度申請假釋獲准出獄。(截自Under Lover臉書)

胡睿兒過去因性侵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於2020年7月入獄,因刑期過半,今2度申請假釋獲准出獄。(截自Under Lover臉書)

男子團體「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本名胡睿楷),2018年在妻子林采緹臨盆前夕,至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喝酒「撿屍」,事後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確定,2020年7月入監,如今刑期已服18個月,2度申請假釋獲准,經高院裁定保護管束,今天(28日)離開台北監獄。

 

2018年6月16日胡睿兒與友人至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喝酒,凌晨被害女子也進入店喝酒,並與胡在飲酒過程中交談跳舞,不久,胡與被害女子至地下1樓中控收發室的梯間平台,她因不勝酒力而癱趴胡身上,胡竟掀起她短裙試圖性侵,因擔心曝光,將她拉往後方電梯間性侵得逞。

 

被害人事後報警,才讓整起事件曝光,當時胡睿兒辯稱是酒後的一夜情,而且只是「愛撫」,並未真正發生性交。在一審法院審理期間,胡翻轉認罪,並賠償40萬元給被害女子以求達成和解,但被害人不願給胡緩刑機會,最高法院2020年6月10日駁回胡睿兒上訴,依乘機性交罪判胡有期徒刑2年確定。

 

去年11月,胡睿兒服刑過半申請假釋,但被矯正署以「社會觀感不佳」駁回,如今2度申請經矯正署審查獲准,但胡出獄後無法立刻返家,依規定得先到台北地檢署報到,等待觀護人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相關規定,擬定假釋期間是否需要施以電子腳鐐等處遇計畫。

 

 

胡睿兒今天上午10點多步出台北監獄大門時,對於媒體詢問重獲自由後要做什麼,他表示,「假釋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先跟家人好好過年,並對浪費大家時間感到抱歉。」說完隨即搭上友人的車輛前往台北地檢署向觀護人室報到。

 

胡睿兒不當行為爭議不斷,過去就曾因吸食大麻被逮,2016年與「蛇姬」林采緹結婚後,不料2018年又發生夜店性侵案,最後和林采緹的婚姻也以離婚收場。

 

他當時入獄前曾懊悔地說道:「我真的是很浪費資源,很不好意思,對不起我的家人還有林采緹,希望在裡面好好做反省,能從這件事中,好好思考自身問題出在哪,真的很對不起自己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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