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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權力的自滿讓總統獲罪

主筆室 2017年03月15日 07:00:00
馬英九把一件充其量涉及立委行為倫理的的關說案,拿出來剷除政敵,最後卻鑄下大錯。(湯森路透)

馬英九把一件充其量涉及立委行為倫理的的關說案,拿出來剷除政敵,最後卻鑄下大錯。(湯森路透)

當總統是所有政治人物的魔戒,坐上大位之後,隨扈如雲、冠蓋京華,讓他以為世界隨著他轉,這種權力的自滿,總讓許多人目空一切,甚而以為自己可以做出超過憲法賦予總統職權的事。當年陳水扁把企業的賄款(或稱政治獻金)匯出國外是一例,馬英九把一件充其量涉及立委行為倫理的關說案,拿出來剷除政敵,最後卻鑄下大錯,又何嘗不是如此?

 

馬英九的這件官司的確是難得一見的「奇案」,以「奇案」名之,關鍵在於幾乎所有的「犯行」都被攤在陽光下,跑也跑不掉。諸如,特偵組在簽結所謂「關說案」記者會的同時,指控時任法務部長的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接受王金平與柯建銘「關說」;但這衍生出特偵組違法監聽國會疑雲。當年的馬英九也在特偵組記者會五天後,由馬英九以中國國民黨主席身份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加碼,譴責王金平對檢察體系的司法關說;卻立刻讓自己陷入教唆洩密的案件中。而馬英九在當年接受電台訪問時公開表示:「特偵組還預計傳喚相關人」,更成為此次總統涉及偵查中案件,與觸犯洩密罪的關鍵事證。

 

犯罪嫌疑人事後自證自己犯行,聽起來很蠢,但這就是權力的盲目,而這種盲目往往以正義之名行之。例如,當黃世銘已經在九月政爭的記者會裡已經自承此事無涉「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時(事實上所謂行政不法也是黃世銘逕行認定),居然為了打擊同僚與政敵,公然違反《個資法》與《通保法》,逕行對外公布部分監聽譯文。

 

同樣地,當馬英九高調地以涉及關說案要求人在國外的王金平下台時,竟對總統逼迫國會議長下台,所衍生的憲法權力分立爭議毫無感知;而馬英九以其法學博士的身份,也對自己使用偵查中司法案件所衍生的洩密情節毫無警覺,其身旁一干法政背景出身的高級幕僚亦跟著見獵欣喜、窮寇直追,這怎不是權力的自滿與盲目?

 

或謂馬英九是一時不察、誤蹈法網。不過,真要以此為馬設想開脫者,或可假設:若當時的國會議長不是與馬英九不對盤的王金平,而是與其更為親近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時,馬英九會以此模式逼宮當時的洪秀柱嗎?甚而,這樣的「情資」會經由檢察總長夜奔總統官邸遞送出來嗎?事實上,馬王不合早已是政壇公開的秘密,馬英九身旁多少倖進之徒,在當時想以剷除王金平國會勢力,投總統所好,並順遂自己的政治私慾?而當總統已因個人仇怨已經失去正常政治判斷時,何以幕僚未能提出警告,甚而導致總統老闆身陷法網?

 

馬英九昨天說,此事涉及行政院跟立法院兩院間的關係,可能影響政院法案進度,因此他的所有作為都是危機處理、公務處理,不涉及洩密。此說與事件發生之初,總統府屢屢搬出憲法44條的「總統院際協調權」為自己辯護如出一轍;不過,就如同院際協調權是以權力分立事項的爭議為主,不是涉及人的爭議;所謂「政治危機處理」、「公務處理」,在洩密與教唆洩密的情節下,都不可能構成阻卻違法的理由,這樣的辯護同樣效果有限。

 

九月政爭是當年馬政權聲勢急轉直下的分水嶺,作為當時黨政權力一把捉的實權總統,在自己與幕僚誤判的過程中,鑄下不可逆轉的錯誤。午夜夢迴,馬英九應該想想何以致之?而這一切,更足為台灣總統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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