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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李登輝「照領終身俸」 李辦限楊仁壽48小時內道歉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16日 20:19:00
不滿前大法官楊仁壽日前於年金改革研討會中稱李登輝「照領終身俸」,李辦6日發表聲明澄清,指楊所說與事實不符,要求楊仁壽於48小時內公開致歉。(資料照片)

不滿前大法官楊仁壽日前於年金改革研討會中稱李登輝「照領終身俸」,李辦6日發表聲明澄清,指楊所說與事實不符,要求楊仁壽於48小時內公開致歉。(資料照片)

前大法官楊仁壽日前於演講時表示,前總統李登輝現在「照領終身俸」,待遇跟當總統一樣。對此,李登輝辦公室16日澄清,楊仁壽的話與事實不符,李登輝總統卸任禮遇2019年底就到期,卸任時已放棄數10年公職年資累積的18%,希望楊仁壽在48小時內,公開致歉。

 

最高法院前院長、前大法官楊仁壽11日應邀出席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舉辦的「年金改革溯及既往違憲研討會」,會中他舉例稱前總統李登輝現在「照領終身俸」,跟當總統一樣,還說「這就是不溯及既往的事實,你還能改我?要改也是每一位軍公教都同意」。」對此,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16日發表聲明,指楊仁壽所述與事實不符,籲請楊仁壽獲知此消息,於48小時內公開致歉。

 

 

李登輝辦公室指出,楊仁壽所述與事實不符,李登輝卸任時已放棄數10年公職年資累積的18%優惠存款,禮遇是依照「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辦理,並沒有所謂的「終身俸」,相關規定皆是公開資訊,網路搜尋都可以查到。

 

王燕軍指出,媒體報導前尚且會查證,令人遺憾的是,楊仁壽曾貴為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想必法學素養必異於常人,如今卻未善盡查證之責,即輕率發言、混淆視聽,不只折損自身法學巨擘之譽,更已有蓄意公然毀謗之嫌。

 

聲明稿中強調,楊仁壽以錯誤訊息攻訐李登輝,是企圖轉移年金改革焦點,不只違悖社會期望,更加深人民與司法界間的鴻溝,呼籲楊仁壽德高望重更需自律、自重。

 

王燕軍說,由於楊仁壽引用錯誤資訊發言時隔多日,仍未見他對此作任何更正、致歉表示,希望楊仁壽獲知後,於48小時內,型式不拘,公開致歉。

 

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的禮遇期間與任職期間相同,未滿1年以1年計算,此項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李登輝1988年1月13日繼任總統,至2000年5月20日卸任,任期共12年又4個多月,因此總統卸任禮遇共可享13年,從2007年至2019年底止。另外,李登輝曾任3年7個多月的副總統,因此卸任總統禮遇期滿後,依法他還可接受4年的卸任副總統禮遇。(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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