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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北市府提抗告 遠雄:贏了還賴皮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02日 15:18:00
大巨蛋風波爭議不斷,北市府對復工裁決提出抗告。(攝影:葉信菉)

大巨蛋風波爭議不斷,北市府對復工裁決提出抗告。(攝影:葉信菉)

遠雄6月6日以豪雨、颱風影響大巨蛋工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台北高院於7月21日以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但並非全面復工。對此,北市府2日提出抗告,並要求遠雄公司針對有急迫安全性項目,像修繕結構體、屋頂等工程應盡速依規定擬定施工計畫送審辦理。遠雄得知北市抗告後,也表示「為何有人說自己贏了還賴皮說不算數,不解市府的想法。」

 

北市府表示,對於高院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市府的立場,也就是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態度與本府預期相同。另一方面,法院也提醒遠雄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

 

遠雄8月1日發函台北市,並列舉大巨蛋停工損害修繕、結構體、屋頂、帷幕牆、排水及看台工程等項目。都發局表示,遠雄提出的報告內未提各項目細項資料,現場與會的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代表建議遠雄應提出相關施工計畫在進行討論。

 

都發局強調,遠雄1日來函說明將依原施工計畫施作並列舉施工項目,逾越建築法等規定範疇,且內容未提及分項分析資料,無法判斷是否符合法院裁定範圍。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希望能夠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究竟其內涵為何,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否則兩造仍然沒有共識,爭議沒有解決。

 

北市府強調,依照《建築法》第63條,遠雄本應立即負起工地安全之責,現在亦可針對工地安全需要的部分,報經北市府同意後進場施工。北市府仍盼望遠雄能負起責任,提出確切改善計畫,以確保公共安全。

 

對此,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表示,為何有人說自己贏了還賴皮說不算數,遠雄實在不解市府的操作策略和理由。

 

楊舜欽說,現在颱風季一切以公安為優先,市府太多的政治算計,對裁決有疑慮,又對會議內容有意見,第一時間對外界表達勝利,卻選在期限最後一天提出抗告,這些都不是遠雄會考量的。

 

楊舜欽也強調,裁決內容很清楚,就高等行政法院所提出的公安四項疑慮,載重、水浮力、鏽蝕、坍塌等排定工項,遠雄會就裁定書內容施工,解決民眾對公安疑慮,裁定書未裁定可復工的工項,遠雄不會施作。(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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