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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4問李明哲下落 陸方回「請參考國務院說明」

盧禮賓 2017年04月19日 18:15:00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蔡秋明19日表示,4次透過連繫管道向陸方關切,得到的「標準答案」都是「國務院已做了說明,請參考國務院說明」。(攝影:盧禮賓)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蔡秋明19日表示,4次透過連繫管道向陸方關切,得到的「標準答案」都是「國務院已做了說明,請參考國務院說明」。(攝影:盧禮賓)

曾任民進黨黨工的NGO工作者李明哲3月入境中國大陸時遭逮捕,至今下落不明。主管兩岸司法互助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蔡秋明19日表示,國兩司前後4次透過連繫管道向陸方關切,得到的「標準答案」都是「國務院已做了說明,請參考國務院說明」,不再多表示意見。李明哲案近況不得而知。

 

陸方處理李明哲案始終沒有通報。


蔡秋明表示,中國大陸逮捕李明哲,現在遇到的困難是,陸方把李明哲案定位為國安事件,看起來目前人身自由似乎受到限制。但到底是不是刑事案件、李犯了什麼罪、進行到什麼程序、有無被羈押,陸方都不願說明,因為見不到他,近況不得而知。


國兩司透過陣繫管道,分別以電話、公函、傳真方式,前後4次向陸方表達關切,但得到的回答都是「國務院已經說明,請參考國務院說明」,不再多表示意見,也不願明講人身自由受限制。


蔡秋明表示,依目前「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如果人身自由受限制,尤其是刑事案件,必須依協議通報,但陸方處理李明哲案始終沒有通報

 

國兩司開記者會表示,陸方處理李明哲案非常曖昧不明,詳細情況目前為止我方完全不知道。(攝影:陳品佑)


他表示,我方以往都有通報,之前逮捕政大陸生案是刑事犯罪,一受到羈押馬上依協議正式向陸方通報。2012年,陸方逮捕拘留台灣人民鍾鼎邦案,公安部也有以公函通報我方刑事局,說明因涉及國安和公安事件,在江西「監視居住」。


不過,陸方處理李明哲案非常曖昧不明,李的近況、有否被羈押、羈押地點在哪裡、哪個機關負責主辦,到底是國安案件、刑事案件或公安案件,目前為止我方完全不知道。

 

陸方因地廣人多,公安追查被害人不易。


蔡秋明不諱言,兩岸司法互助從去年520之後互動明顯趨緩,主要是人員接觸、互訪明顯減少,文書交換、調查取證則持續在進行,雙方法院、檢察機關相互請求事項,彼此都會回應,但目前兩岸政治氣氛緊繃,沒有以往順暢。

 

國兩司副司長孟玉梅表示,陸方可能因地廣人多,公安追查被害人不易,所以才遲未回覆。(攝影:盧禮賓)

 

此外,台灣高檢署統計各地檢署的詐騙案件中,涉及大陸地區被害人的罪贓件數及金額,有81案的被害人為大陸人民,查扣犯罪所得以及被害贓款共計新台幣1億9180萬9169餘元、人民幣80萬9045元,共逾 新台幣2億。國兩司為返還贓款,向大陸地區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共計30案,金額1億2205萬4127元,由於多數案件大陸被害人不詳,尚未獲大陸公安回覆。 


國兩司副司長孟玉梅表示,陸方可能因地廣人多,公安追查被害人不易,遲未回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扣押贓款如經公告無人聲請發還,將歸國庫,屆時返還程序益加複雜,希望陸方積極回應,在進入國庫前妥速度理,返還大陸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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