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銀行董事長王耀興,2013年10月30日代表5家國內銀行聯貸9億5000萬元,給慶富集團子公司「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圖為當時舉辦簽約儀式現場。(圖片取自三立新聞)
《上報》揭露慶富集團承造海軍6艘獵雷艦案,與香港L3 capital公司簽約採購獵雷艦使用的聲納系統,吵得沸沸揚揚之際,《上報》又獲得資料指出,慶富集團所屬慶陽海洋公司,承攬基隆「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的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在2013年獲得土地銀行等5家國內銀行聯貸9億5000萬元,該公司開立在土銀高雄分行的「營運收支專戶」,2015年7月到該年底,有5筆近億元的匯款,用償還借款名義匯給該公司股東偉日豐公司,這觸犯聯貸案合約第20條第28款規定,也就是聯貸案融資期間,不得償還股東往來墊款;但管理聯貸案的土銀卻無視慶陽海洋違約,仍持續在2016年11月撥款,被質疑替慶陽海洋開方便之門,有護航之嫌。
3個時間點、5筆款項、共9325萬元......
「慶陽海洋」董事陳偉志,是海軍獵雷艦案的計畫主持人,也是海科館聯貸案的違約者。
另外,偉日豐也是慶富集團旗下公司,這5筆近億元違約匯款,除了1筆是慶陽海洋以公司名義匯出,另4筆相當詭異的是由「慶陽海洋」董事陳偉志,以個人名義匯給偉日豐,由於陳偉志是慶富集團在海軍獵雷艦案中的計畫主持人,代表與香港L3 capital公司簽約;在海科館聯貸案中又扮演違約者的角色,不免令人質疑其間是否有關連?
由土地銀行、高雄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合作金庫以及新光銀行等5家銀行,於2013年10月30日聯貸9億5000萬元給慶陽海洋,合約第22條第3款規定,營運收支專戶單筆超過300萬元以上,都要逐筆載明支出事由。
《上報》掌握資料顯示,慶陽海洋在土銀高雄分行帳號「003-00-1293-996」的「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收支專戶」,銀行從2014年就陸續撥款進入專戶內,但是在2015年7月28日該專戶以償還關係人借款的事由,匯出5000萬元與1285萬元,是以陳偉志名義匯到偉日豐的台銀鼓山分行「051-00-1084-786」帳號中。
資料顯示,在2015年11月9日該專戶又以同樣償還事由,用陳偉志名義匯出900萬元,到偉日豐在合庫高雄科技園區的「035-24-7170-000-56」帳號;同天該專戶也以「慶陽海洋」名義匯出200萬元,到偉日豐的台銀鼓山分行「051-00-1084-786」帳號中。
另外,2105年12月31日該專戶再以陳偉志名義匯出1940萬元,到偉日豐在合庫高雄科技園區的「035-24-7170-000-56」帳號;這5筆由專戶匯到偉日豐公司有近億元的匯款。
聯貸合約第20條第28款清楚規定......
慶陽2015年7到12月持續違約,卻無人聞問;直到2017年土銀高層人事異動後,才對該專戶進行查核。
但聯貸合約第20條第28款規定「於債務人完全清償本授信案之所有債務前,不得償還股東往來款項。惟該股東往來墊款轉增資債務人者,不在此限。」按此規定慶陽海洋營運專戶,是不能償還給具有股東身分的偉日豐借款。再者,償還借款也是要以慶陽海洋的公司名義,怎麼會由陳偉志以個人名義匯出。
這些違約匯款主辦聯貸案的管理土銀居然不聞不問,依規定管理銀行要每季對「營運收支專戶」進行查核,若被查出違約,依合約第59頁的第8節「違約條款及處理」,在63頁的處理方式(二)可取消本合約任何尚未動用授信額度之全部或一部。最嚴重甚至可以取消合約要求提前還款。
但是從2015年7月到年底,「營運收支專戶」有5筆近億元的違約匯款,土銀在2016年11月仍持續撥款6600萬元到營運收支專戶,顯然沒有進行任何風險控管,聯貸案至今已撥款5億6300萬元,知情人士指出,對於慶陽海洋違約匯款情事,聯貸管理土銀視而不見,一直到土銀高層人事在今年3月24日異動後,土銀在3月29日才對慶陽海洋的「營運收支專戶」進行查核,被質疑有刻意護航之嫌。
慶富子公司慶陽回應:
合約資訊是與本公司經營有關之營業祕密,礙難對外公布。
對於《上報》所接獲的消息,指控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慶陽公司)違反聯貸合約,慶陽海洋副執行長葉乃維表示,該公司已依相關合約順利履行中,海科館並於2014年1月26日正式開幕營運,有關資金籌措及營運亦一切正常。有關所謂違反聯貸合約與事實並不相符,又此部分資訊係與本公司經營有關之營業祕密,本公司礙難對外公布,敬請見諒。
土地銀行林姓女經理表示,負責聯貸案高雄分行承辦人員因公外出,總行將於明天南下了解後,再清楚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