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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拍賣扁房產150萬匯台 陳致中:非不法所得

上報快訊 2016年07月10日 16:24:00
陳致中表示特偵組的指控是子虛烏有。(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表示特偵組的指控是子虛烏有。(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美國司法部近日宣布,將拍賣前總統陳水扁家族,以不法賄款於美國紐約和維吉尼亞州所購買的2處房產,並將拍賣所得約150萬美元歸還台灣。匯款程序將於近日開始執行,相關款項會以指定帳戶的方式匯入特偵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8日在臉書上澄清,特偵組指控房產是以貪污所得購置,是完全錯誤的講法。

 

對於此案,美國司法部和移民暨海關執法局表示,根據此案訴狀,在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元大證券在2004年向扁妻吳淑珍行賄新台幣2億元。特偵組指出,美國司法部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檢察官在2010年7月,對陳水扁等人提起民事沒收程序,而這次台美之間的合作,體現了兩國司法互助精神。


對於特偵組指控,陳致中批評並質疑特偵組以實質影響力「入人於罪」。陳致中8日特別在臉書發文澄清指出,美國司法部當年是「被動接收」特偵組的起訴書,並無啟動任何調查程序,且該房產並非遭沒收,而是「和解協議」。

 

陳致中10日再度在臉書上表示,他早上收到一則留言,「典型的出口轉內銷手法,配合特定媒體以引導式標題入人於罪,重點根本不在美國司法部,沒有調查,何來認證,重點是台灣的特偵組,正常情況下,人家的司法是公正的,美國司法部可能不曉得,在台灣有84%的人不相信司法判決,而且特偵組會製造假證據,會押人取供,會恐嚇證人,會跟通緝犯合謀偽證,法院會發明實質影響力,甚至有以總統身份介入個案改判!請特偵組把以上這些資料一併提供給美國司法部吧!」

 

陳致中解釋,當時是基於「訴訟經濟考量」與美司法部達成和解,前提是不針對購屋資金適法性作認定,因此特偵組指房產是以貪汙所得購置,是完全錯誤的講法。(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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