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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稅避法規 新舊政府拿Uber沒轍

唐筱恬 2016年08月08日 14:16:00
Uber母公司設於荷蘭,公司登記為資訊服務業,使得它有辦法閃避計程車業法規。(攝影:李昆翰)

Uber母公司設於荷蘭,公司登記為資訊服務業,使得它有辦法閃避計程車業法規。(攝影:李昆翰)

透過網路科技在交通運輸業崛起的Uber,服務品質好、價格較低,獲得廣大消費者喜愛。不過Uber舉著「共享經濟」大旗,老是回避台灣計程車業法規,始終堅持自己為「資訊業」,不願意登記為「客運服務業」,逃避政府管制、繳稅義務,讓新舊政府都頭痛。

 
Uber母公司設於荷蘭,於2013年7月在台灣設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記為資訊服務業。交通部認為Uber實際從事「計程車運輸業」,應改登記並雇用合法計程車職業駕駛人,才可以營運,否則不合法。
 
不繳稅不投保免談
 
前行政院長毛治國、張善政時代,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負責推動「虛擬世界法規調適」,並處理Uber爭議一事。蔡玉玲當時表態,歡迎業者以創新方式提高服務品質,但對Uber劃下兩道紅線,「不繳稅、不投保免談」。
 
 
結果在繳稅方面,Uber在台灣註冊成立了宇博公司,有報繳營業稅,但Uber與司機合作獲得的載客收入,由於是跨境消費,政府一毛都課不到。但Uber認為不是他們不繳稅,而是無相似業種與合適稅目,可課收網路叫車平台服務費。
 
為了拓展業務,Uber在假日時常舉辦行銷活動拉近民眾距離。(翻攝自Uber Taiwan臉書)
 
當時蔡玉玲也要求Uber投保保險,否則消費者乘車發生意外,得不到任何保障。Uber則是說,Uber總公司有與國外保險業者簽訂全球保單,覆蓋台灣Uber,但目前沒有保台灣保險。
 
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自認難擋數位共享經濟趨勢,改建立「多元化計程車方案」,輔導國內計程車跟得上網路時代,另一方面對Uber繼續裁罰直到納管為止。最後能否化解Uber與小黃司機的爭議,就要看新政府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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