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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財政部還要浪費納稅人多少錢

陳佳宏 2017年05月21日 07:00:00
彰銀案二審判決出爐,高等法院判決「當台新金控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所指派的過半數董事席次」契約關係存在。面對法院判決,財政部將繼續上訴。(攝影:陳品佑)

彰銀案二審判決出爐,高等法院判決「當台新金控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所指派的過半數董事席次」契約關係存在。面對法院判決,財政部將繼續上訴。(攝影:陳品佑)

當台灣社會為了應該關注豬哥亮還是「一帶一路」爭論不休的時候,稍早出現了一則撼動金融圈的新聞:彰銀案的二審判決出爐,高等法院判決「當台新金控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所指派的過半數董事席次」契約關係存在。

 

然而,面對法院判決,財政部的回應竟然是將繼續上訴,同時爭取經營權的態度不變,財政部如此立場根本是完全無視剛出爐的判決結果。如果財政部採取繼續上訴,首先要面對的就是高額的裁判費用,去年一審的訴訟費用約1.1億元,此次二審的費用相較於一審也相去不遠,加上二審宣判結果幾乎是財政部全敗,累積的裁判費用自然更為驚人。

 

媒體報導還提到,財政部長許虞哲過去曾因追查法拍屋大王廖文繼逃漏營業稅案而陷入圖利官司纏訟3年,面對彰銀案的官司,許虞哲的態度恐怕也是屢敗屢戰,堅持鬥到最後一刻。

 

許虞哲過去打官司是為了自己,但今天彰銀案官司卻是在毫無正當性支持的情況下與民爭利,不僅如此,官司過程中的花費不但是全體納稅人買單,敗訴後還要繼續上訴,就如同緊抓一檔「穩賠不賺」的股票但又想繼續加碼,等於是把納稅人辛苦的血汗錢孤注一擲投入水中。

 

俗話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但彰銀案給台灣人民最大的警告就是蠻橫濫權的官僚不僅比貪污更可怕,而是明知有錯還一犯再犯。財政部一方面用國庫的公帑毫無節制濫訴,另一方面還跟大眾宣稱這是在守護全民資產,如此行徑根本就是在公然說謊。如今,高等法院幾乎可以說是判決財政部大敗,許虞哲還想要浪費人民的稅金再上訴嗎?

 

※作者為退休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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