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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抑制尖峰用電的好方法 就交給台電「需量競價」方案

蔡侑儒 2017年05月31日 06:00:00
(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電力一向都是每個人生活中最大的需求,對於全台各行各業來說也是相同的,那如何保障電力的供應無虞?除了增加更多發電機組和發電廠之外,就是台電104年開始推行的「需量競價」

 

「需量競價」,有別於過去從供應端來解決問題,此措施主要是以需求面為主,藉由額外獎勵的方式,讓申請用戶可以依自身選擇方案自訂回售價格,並與其他申請用戶和發電機組相互競價,得標後若依約減少用電,即可獲得電費扣減。

 

透過競標的結果,使用成本較划算的電力來源,避免尖載機組的使用(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參與需量競價除了可以為用戶帶來實質的回饋外,用戶自願減少用電還可降低尖峰負載。

 

對電業而言,除了可以減少尖載機組高成本燃料的耗用,節省燃料費支出外,長期可縮小電力系統尖離峰負載差距,提高備用容量,對於減少尖載機組配置與延緩電力設備投資均有助益。

 

此措施的主要對象是針對高壓以上經常電力用戶,提供誘因來促使他們避免在尖峰時段使用電力,能夠減少成本高昂的發電機組使用,不僅可以降低發電的費用並且對於環境保護也有極大的幫助。

 

在實施成效方面,以105年為例,在5月31日備轉容量率創10年新低的同時,需量競價於當日抑低 38.9萬瓩的負載(核一廠一部機組為60萬瓩),可見需量競價對於抑低用電尖峰負載與穩定供電都有直接的貢獻。

 

今年為了鼓勵更多高壓以上經常電力用戶參與,更增加了幾項彈性的修正:

 

1.  擴大實施期間: 從1月到12月,只要有意願參加,全年都可以月份為單位申請

 

2. 增加抑低時數: 每月最高抑低時數從28小時增加至36小時。

 

3. 新增通知方式: 原本通知時間於抑低用電前一日下午 6 時前,今年度開始新增當日抑低用電前2小時通知。

 

4. 新增抑低方案: 除了原有的經濟型和可靠型方案之外,新增聯合型方案,開放用戶聯合參加,發揮聚沙成塔效益。

 

5. 強化誘因機制:「需量競價」目前有經濟型、聯合型和可靠型,共三種不同的方案,用戶可以自由選擇適合的方案來參與,電費的扣減主要分為流動電費和基本電費,以下將會介紹三種方案的差異性。

 

經濟型只要實際抑低容量≧50瓩,即可獲得流動電費的扣減,全年都可以申請,每次配合的時間是2或4小時,每月最多不超過36小時。最大的優點是未達到約定抑低契約容量時,沒有任何罰則,用戶可以彈性運用。

 

聯合型主要是多個用電戶聯合申請,每一群組戶數至多以10戶為限,並由用戶指定1戶為代表戶。比起經濟型最大的差異為實際抑低容量需要≧100瓩時,才可獲得流動電費的扣減。但同樣的,未達約定抑低契約容量時也沒有罰則,實施時間在每年5到12月,比起經濟型較為短暫。

 

可靠型比起上述兩種方案不同的是,若未達約定抑低契約容量時,僅能獲得部分電費的扣減,且有加計電費的罰則。但若達成,除了能獲得流動電費的扣減外,還能額外獲得基本電費的減免。建議用戶可以先選用經濟型或聯合型,藉由抑低用電之執行瞭解自身的用電特性及抑低用電能力後,再考慮選用可靠型。

 

方案試算

為了讓大家對方案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以下將會以經濟型和可靠型為例子來說明。

 

經濟型 :

高壓用戶契約容量800瓩,申請7月抑低契約容量300瓩,抑低用電每度報價6元,每次抑低4小時,7月共執行7次。

 

實際抑低容量如下: 4日400瓩、2日300瓩、1日40瓩,套入下表公式來計算

 

經濟型與聯合型方案計費公式 (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1. 執行率 = 400/300 X 100% =133%

2. 執行率 = 300/300 X 100% =100%

  • (執行率都在60%~150%區間,故選擇上表中間的公式計算)

 

流動電費扣減 =(400瓩 X 4日+300瓩 X2日) X 4小時 X 6元/度 X 105% =55,440元

*其中一日實際抑低容量為40瓩,低於最低抑低契約容量50瓩,故不予計入

 

可靠型 :

 

高壓用戶契約容量800瓩,申請7月抑低契約容量300瓩,抑低用電每度報價6元,每次抑低4小時,7月共執行7次。

 

實際抑低容量如下: 4日400瓩、2日300瓩、1日40瓩。(部分未達到抑低契約容量) ,套入下表公式來計算

可靠型方案計費公式 (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1. 基本電費扣減 : (因未達到抑低契約容量,以第二項公式來計算)

300瓩 X 60元/瓩X (1-1/7) = 15,429元

 

2. 流動電費扣減 : 

(400瓩 X 4日+ 300瓩X 2日) X 4小時 X 6元/度 = 52,800元

 

*其中一日實際抑低容量為40瓩,低於最低抑低契約容量50瓩,故不予計入

 

3. 加計電費 : (用戶當次實際抑低容量<抑低契約容量,按此公式計算)

(抑低契約容量 - 實際抑低容量) X執行抑低時數 X抑低用電每度報價X 50%

【(300瓩-40瓩)X 1日】X 4小時 X 6元/度 X 50% = 3,120元

 

4. 當月電費扣減 = 

1.+2.-3. = 15,429 + 52,800- 3,120 = 65,109

 

未來與展望

 

台灣電力公司多年來持續穩定供應全台用電戶需求,更關注環境保護等重大議題,除了引進更先進且環保的發電機組,也陸續推動各種需量反應措施引導用戶管理用電,例如,季節電價、時間電價、減少用電措施和需量競價等方案,以舒緩夏季尖峰負載成長壓力及提高電力有效利用。(台灣電力公司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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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台灣電力公司與工研院合作開發的「需量競價平台」一探究竟吧!

http://dbp.taipower-ami.com.tw/

 

 

 

關鍵字: 需量競價 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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