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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在中國遭捕 民進黨提3項嚴正要求:李有權利聘請律師辯護

上報快訊 2017年05月27日 10:53:00
前民進黨工李明哲26日經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證實,因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捕。(翻攝自尋找李明哲臉書)

前民進黨工李明哲26日經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證實,因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捕。(翻攝自尋找李明哲臉書)

前民進黨工李明哲26日經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證實,因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捕。陸委會也隨即發表聲明,指責中國以「含混」方式交代李明哲被捕。此外,在中國相關部門提供應有的保障前,我國政府對於該指控「均無法認同」。對此,27日民進黨也對中國做出3項嚴正要求。

 

李明哲失聯70日,其妻李凈瑜為了找尋他的下落,日前甚至還赴美華府尋求求援。音訊全無數日,26日中國突傳出新消息,「李明哲遭捕」。據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在消息傳開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即發聲明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陸委會求,中國應公布相關事證,並盡快同意家屬探視;在尚未公布前,中國對李明哲的任何罪名,「政府均無法認同」。

 

另外,法務部26日也指出,已電傳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要求陸方於本案調查期間,應務必保障李明哲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及訴訟法上的權益,以及應保障李明哲可選任辯護人的權利。

 

李明哲的前東家民進黨27日透過發言人張志豪說,中國的有關部門以充滿爭議的處置方式,未公開任何事證,拒絕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台灣政府相關訊息,即逕自逮捕李明哲,令人憤怒與不滿,「民進黨表達嚴正抗議」。中國忽視人權,勢必讓台灣人民產生寒蟬效應,嚴重破壞兩岸社會的正常往來,不利兩岸人民交流。

 

對此,民進黨對中國做出3項嚴正要求。張志豪說,第一、中國應以文明法治國家的態度,公開所有證據資料及公開審理該案。第二、中國司法部門必須確實維護李明哲的人權和健康,李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辯護,保障其司法權益;第三、北京當局應盡速依循正當合法管道,與台灣政府密切聯繫與合作,協助家屬赴中探視,避免讓兩岸關係更形惡化。(林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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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李明哲 中國 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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