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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建中沒必要和反同偏見妥協

江河清 2017年06月08日 09:18:00
當有一些人因為偏見無法正視同志、拒絕看見彩虹旗,是否其他人就必須跟他們的偏見妥協,讓社會往不正義的方向傾斜?(湯森路透)

當有一些人因為偏見無法正視同志、拒絕看見彩虹旗,是否其他人就必須跟他們的偏見妥協,讓社會往不正義的方向傾斜?(湯森路透)

日前建國中學學生為籌備畢業典禮,在校門口懸掛各色旗幟,包括象徵同志友善的彩虹旗。然而,基督教反同組織得知此事,立刻在網路上動員,密集打電話向學校抗議,最後竟迫使建中撤下彩虹旗

 

不到兩週前,同婚釋憲案剛出爐,大法官以十二比二的高共識決議,支持同志在憲法上的平等公民權,認定政府未能保障同志伴侶違憲。諷刺的是,當台灣因為同婚釋憲案,博得同志友善的國際美名時,建國中學校方卻因反同團體的抗議,撤下學生支持同志的彩虹旗。

 

在同婚釋憲之前,台灣雖然不曾在法律上將同志入罪化(例如近日印尼公開鞭刑處罰同性戀),但社會仍存在各種隱性排擠、處罰同志的方式。其中最重要也最殘暴的一個手段,就是社會集體裝作「看不見」同志,或讓同志不被看見。因為「看不見」同志,所以也看不見同志從小到大、生老病死的各種苦難,整個社會也就不用討論後續的公共倫理與政策問題。這個「看不見」在法律上的效應之一,就是否認同志伴侶和他們的家,彷彿他們不曾存在。

 

反同團體要求建中撤下彩虹旗,是為了讓同志在校園裡不被看見。事實上,同樣這群反同者,近年也激烈反對性別平等教育納入同志議題,他們的目的也是為了讓同志在校園裡不被看見。然而,一旦教育看不見同志,我們將看不見青少年同志學生的成長掙扎,以及可能遭受的歧視和霸凌,更無法及時為他們提供支持的資源。當社會選擇「看不見」同志時,其實就是在選擇讓歧視和罷凌繼續發生。

 

事實上,去年反同者就曾密集動員抗議過台中市、台北市政府懸掛彩虹旗。反同者是一群拒絕看見同志的人,也不希望其他人看見同志。他們害怕彩虹旗,因為彩虹旗提醒我們正視同志的存在,但這正好就是反同者最不願意做的事。這些反同者普遍因為宗教信仰,在情感上拒絕承認同志的平等存在,並將這樣的情緒轉化為憤怒反對,連帶不准別人懸掛彩虹旗。

 

我認為這不只是一面彩虹旗的爭議,而是我們到底要不要選擇看見同志?或者繼續假裝看不見同志,並任由反同志者繼續散播仇恨?此外,當有一些人因為偏見無法正視同志、拒絕看見彩虹旗,是否其他人就必須跟他們的偏見妥協,讓社會往不正義的方向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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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American University 人類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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