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拒歧視跨性別者 保守團體連續2年推動修法失利

余尹倫 2017年07月11日 10:30:00

仇恨無法戰勝愛。據美國網路媒體「ThinkProgress」報導,華盛頓保守派團體在7日因連署人數不足,連續兩年喪失挑戰該州禁止歧視跨性別者措施的機會。

 

 

由「 華盛頓州家庭政策學會」(Family Policy Institute of Washington)領軍、反跨性別的聯合陣線「只是想要隱私」(Just Want Privacy)必須趕在7日前,收集到至少26萬個連署,其提案才有望進入下一階段的投票。截止日期已過,「只是想要隱私」卻只交出24萬人次的連署。

 

 

「只是想要隱私」自稱比起2015年多吸收2萬人加入。值得注意的是,有鑒連署名單上常見無效連署的情況,實際符合資格的人數距26萬的門檻,恐是更遙遠。

 

在此團體「I-1552」的提案下,如廁所、更衣間等公共設施將嚴格以生理性別做區隔。跨性別學生必須使用專屬廁所。若學校允許該族群使用傳統的男女廁所,其餘「權利受損」(aggrieved)的學生將可以控告校方。每在廁所遇見跨性別同學一次,可向校方求償至多50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

 

這筆金額將包括學生因在廁所遇見跨性別者而承受的「心理、情緒及身體上的傷害」。

 

 

華盛頓州人權委員會(Washington Stat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在2016年頒布新規,正式落實已於2006年入法、旨在消除性別認同歧視的保護措施。新規明定跨性別人士受法律保障,可依個人性別認同使用傳統的男女廁所。

 

不滿州政府行動的保守派勢力於是發起「只是想要隱私」,稱「I-1552」的目的在保護如廁婦女及孩童的權利。其網站首頁的公開聲明寫道,「這是事實:目前在華盛頓各處,任何男性都可以進入其他女性的更衣間,然後自稱這是他的權利。」

 

 

「ThinkProgress」則打臉這項說法,稱該州人權委員會早在一年半前便明確解釋,業主若認定當事人所處的空間不恰當,可以要求他離開。

 

該團體過去亦不斷利用非跨性別人士於廁所攻擊女性的報導強化其主張,包括今年3月的一起事件。一名在西雅圖公園慢跑的女性在使用公廁時遭襲。

 

但這位幸運掙脫並逃離現場的女性,事後公開痛批「只是想要隱私」利用她來達成特定目的。「今天別來招惹我,你們這群混帳(Not today, mutherf*ckers.)。我拒絕讓任何人利用我遭性攻擊的可怕經驗來傷害或歧視他人。」

 

 

過去2年領導「華盛頓不歧視」(Washington Won’t Discriminate)陣線與「只是想要隱私」相抗衡的跨性別男子柯爾比(Seth Kirby),開心迎接這項結果,「對於華盛頓州連續兩度向(歧視)說不,我感到萬分驕傲」。

 

「只是想要隱私」則表示會繼續爭取通過「I-1552」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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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跨性別 華盛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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