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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長庚醫院是公共財 衛福部不排除1周內解任董座王瑞慧

蔡慧貞 2017年07月16日 17:40:00
衛福部連日來持續關注「長庚急診醫師離職事件」,後續又發生董座王瑞慧(左)與前執行長李石增(右)公開互咬卸責,因財團法人醫院屬公共財,衛福部明確表示1周內(21日)一定會有動作,必要時「有權解除董事長職務」。(合成畫面/林育嫺攝、吳姓讀者提供、翻攝自YouTube)

衛福部連日來持續關注「長庚急診醫師離職事件」,後續又發生董座王瑞慧(左)與前執行長李石增(右)公開互咬卸責,因財團法人醫院屬公共財,衛福部明確表示1周內(21日)一定會有動作,必要時「有權解除董事長職務」。(合成畫面/林育嫺攝、吳姓讀者提供、翻攝自YouTube)

此次長庚事件,不是管理部門出現問題,而是『管理高層』出問題。」一衛福部官員直指長庚爆發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潮,和高層互相指控對方的情事,正是因為長庚重視管理,才會讓「過度管理」造成事端。管理部門最高位者是董事長,管理部門奉上面的命令行事,但結果卻是犧牲執行命令者,當然會讓人不服了。

 

還沒結束〉中央1周內有動作

 

政府高層指出,衛福部連日來持續關注此事,已要求長庚醫院最晚在周五(21日)必須提報告,衛福部也表示不會坐等報告,長庚得拿出後續改善管理方案。

 

衛福部高層認為,財團法人醫院是公共財,醫院內控出現如此重大問題,必須有人對此事件負責,依據醫療法第45條,衛福部有權力解任「不適任」的董事長職務,衛福部官員明白表示,「衛福部不會一直到禮拜五等報告,未來1周內一定會有動作,也一定要處理。」

 

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前執行長李石增舉行記者會,反擊自己是幕後黑手,控訴他遵照董事長王瑞慧的指示辦事,卻成了代罪羔羊。(取自「李石增」臉書)

 

上周五(14日),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前執行長李石增舉行記者會,控訴他遵照董事長的指示辦事,最後卻成了代罪羔羊。而董事長王瑞慧亦親上火線隔空反駁,原本逐漸平息的長庚內控風波再起,逼得長庚14日召開董事會,要王瑞慧到會說明到底怎麼回事。

 

結果,王瑞慧不但未現身董事會報告,還對外表明不會辭職,更讓董事們枯等到晚間7時,才氣得集體連署,要王瑞慧請辭負責並公開道歉

 

長庚董事會似乎對王瑞慧莫可奈何,衛福部眼見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明顯內控出現嚴重問題,且引起社會紛擾有負財團法人醫院公益之名,高層決定展現公權力整頓醫療秩序,決意對此次長庚事件開鍘。

 

不會接管〉公權力治醫院首例

 

連日來,衛福部高層持續留意長庚醫院風波的後續發展,除醫事司已依醫療法第26條規定,要長庚醫院最遲在21日,就此次事件提出說明和檢討報告,但內部亦有官員主張,長庚提出報告說明要如何處理及未來改善方案後,衛福部是否全盤接受,然後將讓此事件「船過水無痕」?

 

部內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衛福部過去確實不曾碰過醫學中心如此規模的大型醫院發生這麼嚴重的失控情況,應該更積極主動調查,「公權力應該介入,不能坐等報告」。

 

衛服部內部已做過評估,長庚醫院體系完善,應足以處理一時醫師不足的問題,發生醫學中心遭降等的可能性不大。(取自Wikimedia Commons,Foxy1219@CC,BY 4.0)

 

衛福部內部評估,依規定,衛福部不可能接管長庚醫院,醫院也不至於降等。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請辭造成的人手不足問題,目前已知遞出辭呈並確定到新的醫療院所報到,即確定離職者將近10人,另有20餘人遞了辭呈還有機會留住。

 

長庚醫院整個體系應足以支應一時醫師不足問題,因此衛福部評判,應不會發生醫學中心遭降等一事

 

免稅金庫〉公益團體​變營利事業

 

不過,衛福部官員指出,財團法人醫院長期以來以類似於公益團體性質,而依財政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得以享有免稅的優惠,成為財團的金庫

 

長庚醫院每年領取政府1年健保給付的10分之1,但財團法人醫院本身就屬於公共事業,具有公益性,而非為私人營利事業,這幾年來,長庚醫院明顯走向以營利為目的,追求利潤極大化

 

誠如長庚董事會的連署書所言,已悖離兩位創辦人王永慶與王永在創院「以人為本、病患優先」的創院理念,長庚醫院的作為已明顯超出財團法人醫院的相關規範,喪失身為公共財應以照顧人民健康為本的精神,一味追求營利,衛福部一定要做適當處置。

 

衛福部從未遇過醫學中心如此嚴重的事端,醫界正緊盯著中央管理機關的態度,讓衛福部內部討論時也出現分歧。(湯森路透)

 

衛福部官員坦言,針對長庚事件,醫療界正留意衛福部態度,不少醫界人士嘲諷說,「因為是財團,就可以把事情搓平,最後一定沒事!

 

過去衛福部確實沒有碰過醫學中心發生這麼嚴重的事端,因此在處理上亦無前例可循,不過這次衛福部一定要有所處置,21日的報告要處理,但這起風波也要究責。

 

依據醫療法第45條,「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違反法令或章程,有損害該法人或其設立機構之利益或致其不能正常營運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其他董事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命令該董事暫停行使職權或解任之」,因此衛福部必要時,有權將王瑞慧董事長職務解任

 

 

【長庚集離風暴報導】

●董事會逼王瑞慧辭董座

●李石增不自殺 趙爾豐遭砍頭

●李石增再摃王瑞慧:免職當辭職

●王瑞慧:代罪羔羊純屬虛構

●李石增發「不自殺聲明」

●李石增喊冤:王瑞慧讓我成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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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長庚董事會14日連署 逼宮王瑞慧請辭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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