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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價公式預計10月上路 「漲跌幅每次不超過3%」

上報快訊 2017年07月24日 12:15:00
新版電價公式預計10月上路,能源局24日舉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說明會,除擬設定未來電價漲跌幅每次不超過3%、台電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上限為3%至5%。(資料照片)

新版電價公式預計10月上路,能源局24日舉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說明會,除擬設定未來電價漲跌幅每次不超過3%、台電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上限為3%至5%。(資料照片)

新版電價公式預計10月上路,能源局24日舉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說明會,除擬設定未來電價漲跌幅每次不超過3%、台電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上限為3%至5%,同時也擬將「穩定供電」列入績效評估。

 

立法院於2015年1月20日通過的電價公式,已屆滿2年試辦期,因新版電價公式未出爐,電價凍漲至今。經濟部3月10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後,最近訂出「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並於7月24日召開公開說明會聽取各界意見,預計7月底預告新版電價公式,60天預告期過後,新版電價公式可望10月上路。

 

而本次修正亮點,在於台電可獲得的「合理利潤率」,將由其執行能源政策如「穩定供電」、「節能減碳」的績效來決定。依公式,台電每年可獲得3%到5%的合理利潤,有累積虧損時上限5%、無累虧時上限3%。能源局表示,未來將依政策方向設定績效面向,以評估公司整體績效表現,來核定投資報酬率,且發、輸、售3部門分開計算績效。

 

照新公式內涵,發電業績效評估包括「機組可用率比例」、「機組維修時程逾期次數」、以及「燃煤燃氣機組熱耗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及「發電量」等;未來機組越能穩定供電、再生能源發電量越多、非綠能發電效率越高,將可獲得更好績效。

 

而在輸配電方面,則把「停電時間」、「次數」,「線路損失率」及調度績效納入評估,未來越少停電、越少線路損耗,將可獲得更多績效。

 

在售電業方面,則將「備用供電容量」、「需量競價申請抑低容量」,以及「節電計畫達成率」、「電力排碳係數」等納入評估;未來越能穩定供電,以及售電型態越趨環保,績效也會越高。

 

此外,這次也加強納入電費制定「照顧民生」原則,民生基本生活用電採較低電價訂定,甚至可低於供電成本,但工業電價將以節能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為原則。能源局表示,照此原則,民生電價120度以下電價可低於供電成本,330度電價可接近供電成本。(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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