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奧辛汙染案判賠1.9億 中石化:經濟部有責、上訴到底

上報快訊 2017年08月11日 21:50:00
歷經十年的訴訟,中石化安順廠污染一案,二審11日宣判中石化須賠償1億9千多萬元給周遭居民。(圖片取自公共電視新聞台-我們的島)

歷經十年的訴訟,中石化安順廠污染一案,二審11日宣判中石化須賠償1億9千多萬元給周遭居民。(圖片取自公共電視新聞台-我們的島)

歷經十年的訴訟,國內首宗戴奧辛汙染賠償案可望成立。中石化安順廠污染一案,二審11日宣判中石化須賠償1億9千多萬元給周遭居民312人,經濟部則免賠,全案還可上訴。對此,中石化則大抱不平,強調從未在安順廠進行製造,只因30年前與台鹼公司合併,被迫承擔歷史共業,中石化也是受害人,直指政府須負起責任,將上訴到底。

 

安順廠污染案,堪稱全台灣最大的戴奧辛污染國賠案。2003年起學者發現,位於台南安南區的中石化安順廠,因早年利用水銀電解法,導致台南顯宮里、鹿耳里、四草里等地區環境遭受汞汙染;廠區存放的五氯酚鈉外漏,導致安順廠周邊受戴奧辛污染。2004年成功大學替台鹼安順廠旁的一位老婦人進行檢測,血液中戴奧辛濃度還破了當時的世界紀錄

 

受害居民於2008年對中石化、經濟部與南市府提出國賠。歷經多年的調查,一審2015年判經濟部與中石化須賠償1億6794萬元,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11日加碼判中石化須賠1億9157萬餘元,但經濟部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對於經濟部免賠的理由,據《蘋果》報導,審理本案的合議庭審判長李文賢指出,經濟部裁撤台鹼安順廠,起因於汞污染,與戴奧辛無關,經濟部既裁撤台鹼安順廠,台鹼安順廠也停止生產五氯酚納,戴奧辛污染亦因此停止繼續擴大,經濟部公務員並無不法侵害。

 

針對此判決,中石化表示無法接受,指出當年因經濟部的政策被迫與台鹼公司合併,政府於民營化後已獲得180億元的鉅額股權交易與收益,卻將應負的整治污染及損害賠償責任移轉給中石化,中石化從未於前台鹼安順廠當地製造,就被迫概括承受這項歷史的共業。不論基於憲法要求之法治原則或社會公平原則,經濟部都該擔負起前台鹼安順廠相關之義務與責任。

 

「歷經10年冗長訴訟,已有50名被害人過世。」控方律師團向中石化喊話,希望中石化能儘速完成賠償、勿再上訴,也肯定台南高分院判決針對中石化影響「居住人格權」增加賠償的判決。針對國賠部分敗訴,會再與被害人協商、了解被害人意願是否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畢翔/綜合報導)

 

【編輯推薦】

●女性導演分享職涯處境 希望能成為有陰道的諾蘭

●白宮外驚現巨型「川普雞」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