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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訂定獎勵辦法 鼓勵業者生產低碳產品

呂中英 2017年08月14日 10:47:00
(圖片來源:環保署)

(圖片來源:環保署)

環保署為加強推動產業對減緩全球氣候變遷的認知並致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已於7月10日發布「低碳產品獎勵辦法」,增加業者申請產品碳足跡標籤及碳足跡減量標籤的實質誘因。

 

環保署說明,碳足跡標籤圖樣是「由綠色心形及綠葉組成腳印,並搭配『CO2』化學符號及愛心中的數字揭露產品『碳足跡』」,所謂產品碳足跡,是指產品整個生命週期(包括從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到廢棄處理回收等階段)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並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之總和。

 

廠商藉由盤查計算產品碳足跡,可以找出溫室氣體減量的機會及對策,申請碳標籤時必須針對產品提出未來具體溫室氣體減量承諾,有助於實質減碳成效。相關產品資訊可上台灣產品碳足跡資訊網(http://cfp.epa.gov.tw/)查詢。

 

環保署表示,本辦法係肯定事業執行產品碳足跡減量成效,以核發獎勵金及公開表揚等方式,鼓勵業者進行碳足跡揭露並進一步進行減量。辦法明定獎勵對象及條件、申請期間、方式及評審程序,以及獎勵項目及名額等相關規定,於今(106)年8月底前受理申請,評審基準及申請方式請查閱台灣產品碳足跡資訊網「低碳產品獎勵申請」專區,歡迎符合條件的事業踴躍提出申請。

 

本辦法條文內容可參閱該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或於環保署全球資訊網環保法規網頁(http://a0-oaout.epa.gov.tw/law/)查詢,各界可逕自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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