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弊案】何壽川4億元天價交保 90分鐘籌到錢

上報快訊 2017年08月17日 22:45:00
針對永豐金弊案,前董座何壽川17日晚上被法院裁定4億元交保,其家人在90分鐘內籌畢讓他回家。18日何依規定到轄區派出所簽到。(攝影:李隆揆)

針對永豐金弊案,前董座何壽川17日晚上被法院裁定4億元交保,其家人在90分鐘內籌畢讓他回家。18日何依規定到轄區派出所簽到。(攝影:李隆揆)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7日下午召開移審庭,庭訊4個多小時,晚上10時許合議庭以何壽川無羈押必要為由,裁定他以天價4億元交保候傳,須每天早上到轄區派出所報到,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其家人在90分鐘內籌到巨款用行李箱運到法院隨即辦理交保,讓他回家。18日早上8時許,何即依規定到轄區派出所簽到。

 

同案遭羈押的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妻子廖怡慇,裁定5千萬元交保;何壽川特助陳佳興1000萬元交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100萬元交保;三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永豐金弊案17日檢方偵查終結,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均遭檢方起訴。其中檢方認為,何壽川若投資失敗,損失將由大眾買單外,其犯後毫無悔意,更在收押期間又透過律師混淆視聽,因此對何壽川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

 

針對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檢方表示,何壽川為永豐餘集團的實際負責人,旗下有永豐金控、永豐餘控股等上市、上櫃公司,掌握社會大眾交付之鉅額資金。但何壽川竟為貪圖私利,偕同三寶董座李俊傑勾結營私,挪用公司資金作為1788大樓的投資款項,並收取GC公司放貸款項1200萬元美金。

 

檢方強調,何壽川若投資成功,即由私人獲取利益;若投資失敗,「則由社會大眾承擔損失」。何壽川將公開上市、上櫃公司之資產,作為個人金庫及資金操作之玩物,甚欺瞞永豐金董事會及全體股東與李俊傑約定入股及投資分潤之情勢,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曾高達1.7億元美金。

 

檢方認為,何壽川將資金風險全盤轉嫁給社會大眾,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犯罪情節重大。此外,何壽川犯後還全盤否認,甚至在羈押期間,不斷透過律師在看守所內違法傳遞文件;又經律師傳話給下屬,傳達政治操作之說,企圖混淆是非。何壽川毫無悔意,因此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

 

游文治、陳佳興遭檢方求刑10年 

 

此外,除何壽川被檢方具體求刑12年,永豐金董座兼永豐金租賃董座游文治也被具體求刑10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檢方表示,身為2家公司董座的游文治,竟對自身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毫無自覺,「自甘擔任何壽川的橡皮圖章」,對於何壽川謀取私利的違法指示言聽計從。

 

檢方說,游文治恣意將公司資金放任由何壽川,三寶董座李俊傑投資中國房產,將放貸風險全盤嫁禍給社會大眾,嚴重危害社會金融秩序,犯後也毫無悔意。此外,游文治還對於何壽川的指示內容避重就輕,或辯稱不知情,毫無專業經理人素養。

 

而何壽川的特助陳佳興,也遭檢方求刑10年,併科2500萬元罰金。檢方表示,陳佳興除為何壽川的特助,還身兼永豐銀總督導和永豐金租賃,SPC公司董事等職務,位高權重,但自始至終卻受何壽川指示執行違法放貸事宜,更知悉何壽川謀取私利的犯罪情節。

 

關鍵人物李俊傑滯中 檢方17日通緝

 

永豐金旗下永豐金租賃,據檢方2個月調查指出,自2009年起,就涉嫌透過子公司在幾乎無擔保的情況下,陸續貸款53億元給三寶董座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再流入李俊傑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控股公司,其中甚包括子公司元太科技的850萬元美金。

 

檢方懷疑,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以850萬美金價格,購買李俊傑的Giant Crystal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涉有不法,故何壽川等人均被控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等。雖三寶建設目前雖已將可轉換公司債都還錢贖回,但關鍵人物三寶董座李俊傑,目前人卻仍在中國為到案,因此檢方在17日對他發布通緝。(林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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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何壽川 永豐金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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