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歧視愛滋學生 疾管署首例開罰百萬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15日 16:02:00
原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因愛滋感染遭校方逼退學,疾管署15日決定對國防大學開出新台幣100萬罰單,也是首度針對就學歧視開罰。(翻攝自國防大學臉書)

原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因愛滋感染遭校方逼退學,疾管署15日決定對國防大學開出新台幣100萬罰單,也是首度針對就學歧視開罰。(翻攝自國防大學臉書)

原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健康檢查驗出感染愛滋病後,在校活動備受歧視及威脅,最後因連續記過而遭退學逐出校園,為爭取學權,衛福部對校方提行政訴訟,疾管署15日決定對國防大學開出新台幣100萬罰單,若未改善可連續開罰 ,為全國首例因「就學歧視」而開罰的案子。

 

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化名),於2012年經校方健康檢查中得知感染愛滋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AIDS),全校共有三位師長知悉阿立病情,包括該生隊職幹部之的大隊長、國防大學醫務所主任及校本部政戰主任,病情曝光後,該生在學校的活動遭受限制,不只禁止參加游泳課、跳傘訓練項目,還要求衣物、餐盤要與其他學生分開清洗,還頻頻遭約談威脅退學,最後在畢業前一學期被校方連續記過而逐出校園。

 

當時只剩一學期就能畢業的他,為爭取就學權,向衛生福利部申訴,衛福部認定學校因歧視愛滋學生,對校方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衛福部為愛滋感染者爭取就學權益敗訴,疾病管制署不服上訴,目前處分書還在進行程序,尚未送出,依規定必須在10月10日左右送出,疾管署表示,會在這個時間點前持續努力。這起事件也驚動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在2016年7月致函疾管署關切;疾管署15日已決定對國防大學先開罰100萬元,並已將行政處分書簽報至衛福部,完成行政程序後,即可開罰,若國防大學遲未改善,疾管署將連續開罰。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日前表示,病情曝光後,校方每週都會由不同師長約談阿立,常勸導「要不要回家休養身體」,甚至威脅「不主動退學,就要將病情告知家人」。阿立最後以違反資安規定、頂撞師長、幹部未能以身作則為由,連續記過逐出校園。

 

就「阿立因獲愛滋被退學」一事,國防大學15日回應:「從未歧視愛滋病患,亦未有學生因罹患該病遭受退學處分」。國防大學指出,該生並非因為愛滋病而遭到退學,而是因為該生在學期間違反資安相關規定遭受懲處,導致年度德行成績未達合格標準,最終校方依學員《德行考核實施規定》,經「獎懲評議委員會」決議核予退學,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6號)判決,一切均「依法行政」。

 

但疾管署表示,國防大學歧視事由明確,已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相關規定,將對該校開罰百萬元,金額之高,創該條例實施以來最高紀錄,如不改善,還可連續開罰。

 

疾管署首度因「就學歧視」對國防大學開罰,自2013年至今,疾管署共開出5張愛滋歧視罰單,包含2件就醫歧視、3件就業歧視,金額都是30萬元;若開100萬元罰單將創下開罰最高記錄,也是首度對公家機關開罰。

 

此案件也引起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的關切,於7月主動致函疾管署,當中除了提供各國類似事件判決結果,更要求疾管署回報審判決結果。對此,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表示,聯合國愛滋病組織信函內容,強調「國際愛滋與人權指導方針」中保障愛滋病患就學免於歧視的基本人權,還列舉幾個國家愛滋病患就學權判決結果;其中,今年4月斯里蘭卡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就直指國家應採行必要措施,保障、提升與尊重愛滋病患的人權。

 

疾管署強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明訂,愛滋病患的人權應予尊重保障,不得有歧視、拒絕就學、就醫、就業的情況。《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亦明示公平正義原則,不因任何人罹患任何疾病而有所差別待遇。愛滋病與B型肝炎、C型肝炎一樣,同樣透過性行為與血液傳染,不會因一般日常生活行為造成感染,且現代醫療已可有效控制愛滋病病毒,社會應給予病患更多關懷,替消除歧視盡一份心力。(蔡易軒/綜合報導)

 

若曾有不安全的性行為,建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愛滋篩檢。『愛滋匿名篩檢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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