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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府僅給美軍及外交官同性伴侶平等待遇 G先生:為所有人爭權利

仇佩芬 2017年09月09日 13:00:00
G先生認為,婚姻自由和伴侶選擇,都是日本憲法所賦予基本權利,但「居留特別許可」權竟無法適用外籍同性伴侶,如此不平等待遇,正是他要挺身出面力爭重要原因。圖片非當事人。(攝影:李昆翰)

G先生認為,婚姻自由和伴侶選擇,都是日本憲法所賦予基本權利,但「居留特別許可」權竟無法適用外籍同性伴侶,如此不平等待遇,正是他要挺身出面力爭重要原因。圖片非當事人。(攝影:李昆翰)

在今年3月向日本東京入國管理局提出訴訟,為跨國同性伴侶爭取平等居留權利的台籍男性G先生,在第3次庭審之前特別發表聲明,說明自己的努力初衷。

 

日LGBT人權落後台灣  G先生盼訴訟讓政府改變

 

他表示,日本政府自2003年起即針對外交官及駐日美軍相關人士的同性伴侶,給予與其他異性外交官眷屬同樣的待遇,然而日本國內及其他外國同性伴侶卻無法享有一般異性伴侶的法律權利;日本是目前G7(七大工業國)中唯一尚未承認同性伴侶婚姻合法性的國家,LGBT人權狀況甚至落後於台灣,他希望透過自己的訴訟,讓日本政府改變。

 

台籍男子G先生在23年前以留學名義入境日本定居,但由於同性伴侶關係無法律地位,加上HIV帶原的身份,一直未取得合法居留權;今年初遭東京入國管理局要求強制出境。G先生在日本法律界及LGBT支援團體的協助下,控告東京入國管理局違反日本憲法「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成為日本史上第一宗同性伴侶爭取平等法律權益的訴訟。

 

在日本提出首宗同性伴侶權益訴訟的台灣男同志G先生,認為日本LGBT人權狀況落後台灣,他希望透過自己訴訟讓日政府改變。圖片僅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美聯社)

 

此宗攸關日本LGBT群體平等法律權利的訴訟,引起日本法律及人權團體高度關注,台灣性別平權團體也持續隔海聲援。被日本媒體以「G先生」代號稱呼的台籍當事人在第三次庭審之前,特別越洋發表聲明,對台日兩地的人權團體聲援表達謝意,並簡要述說了訴訟的進展。

 

限制同性伴侶居留權 日法規違反憲法精神

 

G先生指出,今年4月,東京入國管理局在向法院提出的意見書中強調,「違法逾期居留的關係,沒有保護的價值,更沒有保護的必要」;然而根據日本的《在留特別許可》法規,男女「事實婚(亦即未經法律程序的婚姻生活)」伴侶獲得「在留特別許可」的可能性很高。G先生質疑,日本憲法倡導「法律之下,人人平等」,難道只因為是同性戀伴侶,就不該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嗎?

 

G先生進一步指出,日本外務省自2003年起,針對外交官的同性伴侶給予和異性伴侶同等的待遇;而駐日美軍相關人士的同性伴侶,也同樣獲得入國居留許可。他表示,或許在二次大戰後,日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美國的幫助,因此給予美國人士有「特殊待遇」;但是十多年以來,日本國內及居住在日本的其他國家同性伴侶,追求婚姻平權法律制度仍遲遲沒有進展日本民眾及其他日本境內外國人同性伴侶,仍無法享有與和在日美國人一樣的權利。

 

G先生同時點出,日本是目前G7(七大工業國)中唯一尚未承認同性伴侶婚姻合法性的國家,LGBT人權狀況甚至落後於台灣。他強調,個人的尊嚴、伴侶的選擇,以及婚姻的自由,都是日本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然而這樣的憲法精神和「居留特別許可」權卻無法適用於外籍同性伴侶,這樣的不平等,正是他與日本的律師及相關團體挺身而出的原因。

 

此一居留訴訟已於8日進行第三次庭審,並訂在12月1日進行第4次開庭。據G先生及律師團的討論研判,此類以日本政府為被告的訴訟,很少能獲得如此謹慎而長時間的審理,顯見日本司法體系對此議題的慎重態度。

 

爭取日本婚姻平權和幸福 G先生為愛「堅持到最後」

 

儘管訴訟前景保守樂觀,但在居留訴訟進行過程中,G先生雖得以暫時留在日本,但遭法院限制無法工作,行動範圍也受到限制,目前僅能靠熱心人士的援助和同性伴侶的微薄收入生活。然而G先生表示,為了日本的婚姻平權和自己的幸福,他會「堅持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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